第九章 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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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电话,丁小齐好半天没有回过味来。他环顾了一下周围,派出所里空荡荡的,同事们全都出门了。这两天,附近的两座村子因为抢水源起了冲突,正在酝酿于今天晚上展开一次大规模的械斗,这个山村派出所仅有的那点可怜巴巴的警力都被抽调过去了,只剩下丁小齐在所里值班。这种时候,最怕有麻烦找上门来,但偏偏麻烦就来了。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丁小齐晃了晃脑袋,无可奈何地戴上帽子锁好门,推上他那辆哐啷哐啷作响的破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骑上了山路。

一个小时之后,汗流浃背的丁小齐总算骑到了四合村外。果然,这座村子唯一的入口处十分古怪,一方面,几十个青壮年村民扛着锄头木棍之类的工具设好路障堵在村口,看样子是不让人进入;另一方面,村外已经零零散散地来了好几十个外乡人,其中甚至还有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这些人各自形成自己的小圈子,既不和其他圈子里的人交流,也不去冲击被堵住的村口。大家就这样沉默地对峙着。

一身警服的丁小齐的出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他也观察到,村口的村民们看到他时,神态显得很警惕,而那些外来“游客”则一脸无所谓,似乎当他完全不存在。

长期和山里人打交道,丁小齐早就熟悉了这些山民的剽悍和对法律的蔑视。他不紧不慢地架好自行车,先走向架设着路障的村口。村民们冷冷地看着他,没有人挪动分毫。

“何老五,说说这是怎么回事?”丁小齐向一个中年村民发问道。他清楚,这些山民虽然讨厌和他打交道,却也不至于一见面就用锄头把他挖几个血洞,纵使再不情愿,也还是会回答他的问题。

果然,何老五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开口回答:“没事儿,村里祭老祖宗呢。你又不是不知道,祭老祖宗的时候,不许任何外人进来。”

“这我当然知道,”丁小齐说,“但是往常你们祭老祖宗的时候,派几个人站在村口拦人也就是了,哪儿至于弄拖拉机来设路障,还一下子来几十号人?”

何老五瞪着眼睛,索性不说话了,一个老头从他身后走上前来,正是村里除了村长外唯一的文化人,那个教学生认字、给村民们翻译盗版碟字幕的老教师。他脸上带着友善的笑容,给丁小齐递上一支烟:“丁警官,其实是这样的,我们这些天正在准备祭祖呢,结果混进来一个冒充游客的记者。您知道的,祭祖算是我们村的文化遗产,一向不允许外人拍摄……”

“封建迷信就封建迷信,还文化遗产呢!”丁小齐一挥手,“那你们打算怎么着?抓住那个记者就地打死?”

老教师连连摇头:“那怎么行?杀人是违法的嘛。我们就是要把他找出来,让他把相机里的照片都删掉,再签个保密协议就行了。”

丁小齐气得笑了:“还保密协议呢……狗屁!老付,我可警告你啊,这么多年来,我们知道你们村文化程度低,情况特殊,对你们一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点小事尽量替你们抹过去。但是别太过分啊!要是有记者死在你们村,那就是大事,捅出去就谁也保不了你们了,明白吗?”

老付点头哈腰,连连称是,赌咒发誓说村民绝不会杀死那个记者:“新社会要讲法律嘛!”丁小齐也不和他多说,转身走向了那些“游客”。

“你们都是来干什么的?”他冲着一个洗剪吹风格的年轻人问。

年轻人捋了捋自己染成刺眼金黄色的头发,哼了一声,勉勉强强地回答:“阿Sir,到处走走不犯法吧?这你也要管?”

“阿Sir?你港片看多了吧?”丁小齐笑了笑,突然一声厉喝,“身份证拿出来!”

人们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丁小齐,就好像一群狼看着一只误入狼群的柔弱小羊。但他们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任由丁小齐呼喝着查验了几乎所有人的身份证。忙完之后,丁小齐恫吓般地警告了一句:“都别闹事儿啊!”

他重新骑上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开始往回骑。当他转过身之后,那些原本默契地各自占据一个小圈子、彼此互不交流的人,却忽然有了第一次眼神接触。几个领头人模样的外来者,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其中一位领头者招过身边一个小个子男人,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小个子男人会意地离开了。

小个子男人离开村口,当他来到村民们的视线触及不到的地方时,突然加快脚步,像壁虎一样攀到了山崖上,然后在和地面垂直的山壁上高速奔跑,仿佛脚上长着吸盘。他远远地紧跟着丁小齐,自行车拐入一个僻静的山坳后,猛然加速,一记矫健的纵跃落到了丁小齐身前。

丁小齐显得很是慌张,一时间无法把握平衡,自行车歪歪扭扭地倒在了地上,他也摔了个狗啃屎。还没等他从地上爬起来,小个子男人已经跳到了他的背上,用全身重量压住他,然后用一根结实的绳子反绑住了他的双手。

“你要干什么?”丁小齐大喊道,“袭警是犯法的你不知道吗?”

“抱歉了,警官。”小个子边说边把丁小齐的身体像拖一捆稻草一样拖到路旁,寻觅到一处小山洞把他藏了进去,再细心地堵住他的嘴。丁小齐嘴里发出愤怒的呜呜声,却难以挣脱绳索的束缚。

“麻烦您在这儿待上半天,半天过后我会来放您的。”小个子扭头走向了洞口,“现在是关键时刻,可不能有无关的人去搅局。”

他一步踏出了洞口,然后就愣在了那里。

他的眼前,赫然是那个刚刚离开的山洞。丁小齐被捆绑的身体就在山洞里,还在不停地挣扎。

小个子男人急忙回头,眼前还是一模一样的场景。他仿佛是被卡在了这个古怪的山洞口,无论向前还是向后,都只能走进同一个山洞而无法离开。出口已经消失了。

“空间扭曲!”小个子突然大吼一声,“你……你也是我们的同类!”

丁小齐哈哈大笑着站起身来,身上的绳索和堵在嘴里的手绢都在不觉间被弄掉了。小个子咬了咬牙,挥舞着拳头冲向丁小齐,但在拳头即将打到丁小齐脸上的一瞬间,丁小齐消失了,而他收势不及,一拳砸在了山洞洞壁上。这一下痛入骨髓,指骨立即骨折了,他捂着手蹲在地上,不敢再去动手。

“没想到你的蠹痕竟然这么厉害!”他恨恨地说。

“还好,还是比不上王氏家族的王璐,”丁小齐说,“她可以在蠹痕内随意转移任何一样物品,而我只能转移我自己,外带一点扭曲空间的小把戏。”

“但是这个小把戏已经把我死死困住了。”小个子费力地靠着洞壁坐下,“你是哪个家族的?还真是深谋远虑,居然直接在附近当了真警察,比我们想得长远多了。”

“哪个家族并不重要,”丁小齐说,“我不过是想来看看,到底有多少人知道了这个消息。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地球人都知道了。我们这群人,应该有很久没有在同一个地点聚集过了,真是热闹呢。”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小个子说。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丁小齐点点头,“那的确是一个很罕见的主动选择进化方向,并且最终进化失败的魔仆,所以它的精神力量比一般的魔仆要弱一些,是唤醒天选者最适合的对象。当然了,即便如此,谁也无法预测最终的成功率。”

“成功率无非两种,”小个子说,“百分之百,或者零。不过不管最后的结果是哪一种,都会有人高兴有人不高兴。这么多年来,我们这些人,到底是死在魔仆手里的多一点呢,还是被同类杀死的多一点呢?”

两人片刻之前还打得你死我活,这会儿却又像是两个老朋友一样,随意地聊着天。丁小齐长叹一声,也在地上坐了下来:“你说得对。我们这帮人,连自己的思想都无法统一,怎么去和魔王对抗呢?区区一个天选者,真的能起到作用吗?”

两个男人都一脸愁容。

妖兽被杀伤了一大半,但剩下的还是前赴后继,不知道是勇悍还是智商太低。直到魔仆轻轻挥了一下手,它们才停住攻击,巨大的身形伫立在灰色的雾气里,仿佛一个变态艺术家创造的恐怖雕塑。

“四位的热身活动应该进行得差不多了吧?”魔仆说,“接下来,该上正餐了。我带在身边的这些妖兽都是早期的,能力太低,不够四位吃的。”

他举起右手,笔直地伸向天空,一股颜色淡到几乎看不见的蠹痕开始向四围扩散,很快和四个人的蠹痕缠绕在一起。这些蠹痕彼此可以相互渗透,却又互相碰撞挤压,发生冲突的部分空间像染色一样改变了色调。

四个人的神色都显得很凝重,王璐不再像之前那样挂出天真无邪的笑容,范量宇也不再显得嚣张跋扈,好像每一个人都把全副精力放在了维持自己的蠹痕上。他们的蠹痕在魔仆的重压下有如弓弦一样紧绷,完全没有了先前对付妖兽时的轻松。冯斯不禁有些困惑,魔仆的蠹痕到底有什么能力呢?

正在想着,那些伫立在雾气中的妖兽突然间一个个倒在了地上。它们外表的皮肉没有伤痕,身体没有老化的迹象,也没有任何痛楚的表情。但它们的目光都一个个变得呆滞,倒在地上后,肢体都有无意识的抽搐,嘴角也流出了白沫,十余秒钟之后,抽搐停止,呼吸也随之停止。

“清场完毕。”魔仆笑着说。

冯斯只觉得一阵寒意涌上心头。比之四个“害虫”所使用的手段,魔仆的杀戮更加简单快速直接,甚至没有给被杀者带来任何痛苦。它就像传说中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小拇指一动,就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样冷酷的杀伐不像是在屠杀生灵,简直像是割草,让人不自觉地感到恶心。

而且冯斯注意到,这一片异域空间中残余的妖兽,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倒下的,也就是说,无论从范围还是效率,魔仆的蠹痕都要远远强于那四个人。

“我的蠹痕和他们的不一样,”魔仆在脑海中向冯斯解释说,“每一个蠹痕都是由精神力量构成的,但对这些人来说,只有把这种力量物化,才能产生威力。而我不同,我的蠹痕直接作用于精神,可以在瞬间摧毁它们的精神,如果要用医学名词的话,就是脑死亡。”

“脑死亡……你真是够狠。这些妖兽,好歹也算是你的手下。”

“妖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奴仆罢了。我杀死这些妖兽,也算是给害虫们提个醒,以免胜之不武,现在他们必须要全力抗拒,以保证不被我的蠹痕侵入。”

“不被侵入?”冯斯若有所悟,“我有点明白了。刚才我就在想,怎么才能对抗‘蠹痕’这种完全没有实体的东西。照你的话来说,似乎只有用自己的蠹痕才能与之抗衡?话说这玩意儿的名字为什么那么奇怪?”

“是的,所谓的蠹痕,就是一个特殊的空间,这个空间里的物理法则都由构建人来决定。”魔仆回答,“这个空间出现在日常的世界中,就像是一只蠹虫把正常的空间蛀出了一个空洞,然后改变了原有空间的物理法则。但这个空洞并不是永久性的,当‘蠹虫’,也就是空间的创造者收回力量之后,它会完全消失,原有的正常空间重新填满那个黑洞,只留下一点淡淡的痕迹,直到完全消散。所以它不能称之为‘洞’,只好叫‘痕’了。

“另一方面,不管人还是物体,不能同时置身于两个空间。所以,在蠹痕的面前保护自己,唯一的方法就是构建自己的蠹痕,用自己主宰的物理法则抵抗别人的,否则只能任人宰割。”

“那如果有人想要强行把你纳入他的蠹痕呢?”冯斯又问。

“这就是我正在对他们所做的。”魔仆阴阴地一笑,“这种情况下,就得看谁更强了,失败的一方将会被吞噬。”

说完这句话,冯斯突然感到魔仆的身体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从它身上散发出的某种气势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一种奇妙的体验也从冯斯的心底涌起,此刻他和魔仆共用同一个身体,感受着同样的力量膨胀,他陡然间觉得身心愉悦舒畅,那种霸道的力量令他有一种纵横捭阖、傲视万物的快感。

这就是掌控着一片蠹痕所带来的快乐吗?冯斯迷迷糊糊地想着。在他的视线内,魔仆的蠹痕就像无孔不入的毒气,已经扩散到了整个空间内。这片倒悬的世界几乎已经完全被魔仆的蠹痕填充,除了四个小小的角落。在这四个角落里,范量宇等四人把自身的蠹痕缩到最小,努力支撑着。其中梁野、王璐和路晗衣的蠹痕几乎已经要紧贴住他们的身体了,而范量宇的蠹痕大概还有半米的半径,说明他的力量的确比其余三人更强。

但他们还是远不如魔仆啊,冯斯想着。而这个魔仆,按照它之前的自述,“选择了错误的进化方向”,导致力量大损。尽管如此,它的蠹痕依然远超人类,而它仅仅是一个仆人。那它的主人呢?它的主人会有多么可怕?

身体体会着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脑子里转着这些奇怪的念头,冯斯感觉越来越舒服,刚开始时那种“我在别人的身体里”的异样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水乳交融般的舒畅自在,仿佛他就是魔仆,而魔仆就是他。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不断地遭遇各种各样的敌人,几乎每一个敌人都比他厉害,似乎随便谁都可以让他无力招架,这对于他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挫折。一直以来,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人轻视,但是他的确在不断地被人轻视。尤其是刚才范量宇那种轻蔑的眼神,实在让人心头一股无名火起。

“半点本事也没有的废物。”范量宇指着他如是说。

我不想做一个废物,冯斯对自己说,我也想要成为一个强人,就像我一直所努力的那样。

“很有志气,”魔仆的声音适时地在他的意识里响起,“那么,打开你的心灵吧,我可以帮助你。来吧,我可以帮你。接受了我,你就是这世上最强的人,没有人可以击败你,没有人可以羞辱你。”

魔仆的声音里充满了无穷的诱惑,配合着身体里一阵阵跳跃般的冲动,让他的心里一片迷糊。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和魔仆的身体融为一体了,无形的蠹痕碾压般地压迫着四个人,让他们疲于应付。他甚至隐隐地想到,如果我能早点拥有这样的力量,就没有人可以伤害我的家庭,母亲不会被逼死,父亲也不会被杀手杀害。

如果我能拥有这样的力量……如果我能有那么强……

突然,头脑里出现了一阵尖锐的刺痛,这是他这些天里早已熟悉的那种头疼。但在暴涨的蠹痕中,这疼痛居然并不显得难受了,反而让他有一种逐步适应的感觉。

“忍一下,忍过了这一段痛就好了。”魔仆的声音依然充满蛊惑性,令人无法拒绝。冯斯浑然忘我,痛感逐渐化为清泉一般的清凉惬意,从大脑开始,流遍了全身。他真的觉得自己正浸泡在一条清水潺潺的小溪里,仿佛每一个毛孔都在张开,吸取着身外的一切。

突然之间,身边的环境再度发生变化。他既不是在这片被创建出来的倒悬空间里,也不是在阴森的古墓中,而是来到了另外一片他曾经置身于其间,或者说曾经在幻觉中置身于其间的所在。

那片血与火的远古战场。

这是冯斯第二次进入这样的领域了,然而,两次的视角却截然不同。上一次他只是个旁观者,对于幻觉中的战争进程没有任何影响,但这一次,他所处的位置有了重大改变。

——他竟然站在妖兽的中心!

另一个更加重要的改变在于,上一次进入这个幻境时,他的内心充满惊奇和紧张,而这一次,他却是快意满怀,体会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统御一切的快感。

仿佛是在本能的操控之下,他毫不犹豫地开始指挥起妖兽的行动。那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奇妙体验,他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够清晰地看见整个战场的全局形势,并且用类似意念传递的方式向所有妖兽发号施令。他就像是一个正在玩即时战略游戏的玩家,能够在巨大的屏幕上看清地图的每一处细节,然后用鼠标指挥作战单位前进。

现在的我,就是……主人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拥有这样的军队,拥有这样的权势和力量,似乎也不坏吧。

内心的情绪如潮水般高涨,五感也似乎联通了,妖兽的嗥叫、垂死之人的惨呼和鲜血的气味与冲天的火光夹杂在一起,毫无违和感地全部被他感知到了。那种奇妙的感觉,简直就像是——神。

“怎么样,想要这样的力量吗?”魔仆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想要,当然想要。”冯斯不由自主地回答。

“那就太好了。”魔仆刻板的声音里也隐隐带着一丝喜悦。

澎湃的力量充盈全身,冯斯只觉得自己飘飘欲飞,兴奋无比,浑然忘了自己身处何方。不知不觉间,有一股冰凉如山泉般的涓涓细流开始流入他的身体,但他恍然不觉,身体无意识地接受着这种力量。之前的种种抗拒、种种警惕,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古战场消失了,一切嘈杂、喧嚣和血腥都消失了。身畔一片黑暗,只有前方仿佛有一丝极其微弱的光芒。冯斯就像御风飞翔一样,向前追逐着那仅有的一丝微光。

光亮随着他的靠近逐渐放大,形成一个闪亮的光洞。这个洞有巨大的吸引力,当冯斯靠近时,立即把他拖了进去。光芒包围了他。

那一瞬间有无数碎片般的画面从他的脑海里闪过,火山、熔岩、沸腾的海洋、高耸入云的雪峰、巨大的爬行动物、从天空划过的燃烧物体、覆盖着厚重毛皮的巨象、四肢着地的古猿……他甚至都来不及去思考这些画面代表什么意义,整个大脑好像完全被巨量的信息填满了。这样的冲击超越了他承受的极限,他晕了过去。

同一时刻,被魔仆的蠹痕逼住的四个人也正无可奈何。他们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人,此时收缩自身蠹痕的范围,加强单位空间的力度,倒是可以保住一时不被魔仆侵入。然而能做到这一步也就不错了,他们终于还是无力还击。

而他们最担忧的,是被魔仆用碎片化成硬膜茧壳包裹起来的冯斯。当魔仆的蠹痕发动之后,茧壳里却没有丝毫反应,完全不知冯斯的死活。梁野几次想要强行靠近,都被魔仆强势压了回去。

“梁野兄,情势不大妙啊,”路晗衣利用蠹痕间的特殊方式向他传音,“我打赌魔仆现在正在对冯同学的脑子下功夫呢,再不打断恐怕要危险。”

“但我们无能为力,”梁野闷闷地回答,“现在能保命就不错了。魔仆毕竟是魔仆,即便进化出错,还是远强于我们,我估计错误了。”

“不管估计是否错误,遇到这样的情况谁都会进来,”王璐插嘴说,“现在重要的是想办法,不然的话,我们只能撤退了。”

“想个屁办法,”现在说话的是两个头的范量宇,“实力差距那么大,就凭你们三个,能想出什么玩意儿来?”

“那你说怎么办?”梁野不耐烦地说。

“把你们三个的蠹痕集中起来,替我打通一条通道,”范量宇说,“然后我会全力攻击魔仆,争取能对它造成伤害。”

三人都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梁野开口问:“那我们怎么确认你不是在给我们设套?要知道,如果我们三个倾尽全力去轰开魔仆的蠹痕,在那一瞬间,我们的防卫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你可以不信,那就让天选者唤醒魔鬼呗,”范量宇毫不客气地打断他,“又或者唤醒失败,天选者无法承受直接挂掉。你知道,我对这事儿不是很在乎,所以只要你说一个‘不’字,我现在可以扭头就走。”

他一面说着,一面真的收紧了蠹痕的范围,看样子是打算集中力量脱困而出:“你们都知道,我从来说一是一,从来不装样子。”

“好吧,我同意!”路晗衣的反应很快,显然是熟知对手的行事作风。

“范哥哥,你……你说了算。”王璐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知道审时度势。

最后剩下的只有梁野了。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你赢了。但你有把握吗?那可是稍纵即逝的机会。”

范量宇回答的话语里充满了嘲讽:“把握?这千百年来,我们什么时候做过有把握的事情?”

梁野不再说话。这四人虽然一直争斗不休,但或许正因为打交道太多,彼此太过熟悉,此时一起出手合作,再次展现出熟稔的默契。范量宇凭借着自身更加强韧的力量,顶着魔仆的蠹痕移动到距离他较近的地方,而魔仆不知为何并没有做出反应。路晗衣等三人则按照范量宇的指挥站到了一起,三人相互对视一眼,点了点头,一同释放出蠹痕。

此时三人的蠹痕都显得很是怪异,不再像之前那样在平面上保持半球体的形状,而是逐渐拉长延伸,仿佛一支长矛,直插向魔仆的身体。梁野微微示意,三人一同发力,三道不同颜色的蠹痕一同刺出,在魔仆的蠹痕中划开了一条通道。这是一个不能再短暂的机会,但范量宇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恶狼般饥渴而凶残的光,喉咙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然后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他脱离了自己蠹痕的范围。冒着被魔仆的蠹痕伤害甚至杀死的风险,范量宇果断地释放出全部蠹痕用作攻击,而完全不顾及防御。他就像是一只只剩下最后一次扑击力量的恶狼,把所有的力气都赌在这全力的一击上,一击之后是死是生,反倒不必在乎了。

“这种事儿果然得疯子来干……”路晗衣忍不住咕哝一声。

如梁野所说,这个机会稍纵即逝,三人拼尽全力打开一条通道之后,只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他们所厌憎的范量宇身上。而范量宇也的确拿出了以命相搏的气势。这个人其实未必真的在乎天选者是死还是被利用来唤醒魔王,他在乎的只有一点:无论和谁动手,都一定要赢,不计一切代价地赢。

这一道灰色蠹痕顺利击中了魔仆的身体,或者不应该用“击中”这个词,而应当说,范量宇的蠹痕和魔仆的身体发生了交会渗透。三人都紧张地看着魔仆,想要知道这一击的效果。然后他们都惊呆了。

——魔仆被击飞了,蠹痕尽管并无实体,但那一瞬间强行改变空间的巨大能量还是对它产生了冲击,整个身体横着飞出去十多米,然后重重摔在地上,这片倒悬世界里无所不在的魔仆的蠹痕也瞬间消失了。范量宇的这一击成功了,远远超出所有人预期地成功了。

“不是吧?主角开挂也没有那么狠吧?”王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样的神转折,比哈利?波特的胜利还莫名其妙,要是拍成电视剧,肯定会被观众骂大烂片的……”路晗衣也禁不住喃喃自语。

范量宇自己脸上也全无喜色,显然这个来得过于容易的胜利也是他自己完全没有想到的。他皱着眉头思考了一阵子,忽然大踏步地走向魔仆。

“范哥哥!你还没有重新用蠹痕保护自己!”王璐忙提醒他。

“不必了,”范量宇挥了挥手,“照我看,需要保护自己的是它。”

果然,重组成冯斯外形的魔仆,此刻竟然在地上挣扎了好久都无法爬起来。它原本坚固的身体好像一下子变得脆弱不堪,断裂的肋骨戳破了胸前的皮肉,森白的骨头带着鲜血凸出在胸口,触目惊心。

其余三人也跟了上来,尽管他们仍然警惕地保留着覆盖在身边的蠹痕,不知是为了防范谁。范量宇嘿嘿一声冷笑:“你们可以放心了。它被我打成这样,不是因为我很牛逼,而是因为你们的天选者捣了鬼。这个臭小子,看来也不像我想象中那么没用呢。”

“迟早有一天我会揍扁你……”随着这一句闷声闷气的话语,地上的茧壳裂开了,冯斯和关雪樱费力地钻了出来。关雪樱一脸迷茫,显然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冯斯的表情却是喜忧参半。

“我他妈的到底是什么?”他似乎丝毫也不介意之前被范量宇差点折磨死,直直地瞪着这个双头人的眼睛。

“你是天选者。”范量宇给出了一个无懈可击的答案。

“不,我是个傻逼,”冯斯大摇其头,“连自己到底在干些什么都不知道的傻逼。”

冯斯的确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

昏迷过去的时候,那种惬意的感觉开始时断时续,夹杂着的是突如其来的强烈痛楚。就像是有一把锥子试图锥开他的头皮和颅骨,钻进他的大脑。这种忽而舒适忽而剧痛的感觉,就像是从天堂到地狱的极端体验,让他忍不住痛呼出声。

“忍一下,忍过了这一段痛就好了。”魔仆依然还是这句话。随着这句话不断地重复,那股尖锐的痛楚越来越切入他的大脑深处。尽管理论上大脑是不应该体会到痛觉的,但他还是恍惚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往自己的脑髓里钻。

“忍一下……忍一下……忍一下……”这个声音就像是魔咒,让他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意识。他隐隐觉察到有一些不对劲,真的好像是自己的灵魂要被挤出去了,然后一些外来的事物取而代之。他想要抗拒,却已经完全无力支配自己的身体。

突然之间,先前何一帆所说的话再次像闪电一样劈开了他的脑海:“你的精神状态的每一丝最细微的变化,都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将来……这个过程中包含着一些生死攸关的抉择元素,一步踏错就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看来我选择错了,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冯斯在那一瞬间陷入了无限恐惧中。他已经完全不能控制自身,那个在幻觉中钻进他大脑里的异物开始膨胀,似乎要完全替换掉他原来的脑子。

这样就会唤醒魔仆的主人了吧?冯斯迷迷糊糊地想。这位主人醒来之后会干什么呢?召唤洪水和火山爆发毁灭地球吗?可惜我已经没法知道了。

神志一点点被抽空,眼看意识就要陷入完全的黑暗,就在冯斯连哀叹后悔的心思都要不复存在的时候,突然,一个清晰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

“忍一下。很快就会好的。”这不是魔仆的声音,而是另外一个声音,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

“忍一忍。不要怕。”这个声音的出现,就像是打开了一个开关,他的眼前骤然亮了起来。亮光中出现了许多模糊的影子,他努力想要分辨这些影子的形状,却由于光线过于刺眼而无法如愿。在这片亮光中,他感到自己和侵入物的力量对比一下子发生了改变,头又疼起来,但疼痛扩散的方向却正好相反,钻入自己大脑的异物像是遇上了什么无法阻挡的天敌,开始被生生地抽离。

见鬼了,这是发生了什么?冯斯很是纳闷,就好像自己的体内本来藏着点儿什么玩意儿,然后突然爆发了。这种感觉简直像是——江海倒灌河水。他想要问魔仆,却发现魔仆已经不再能和他自如地对话了,此刻能够传递给他的,只有情绪的碎片。

愤怒、恐惧、慌张、震惊,以及……绝望。

最后他彻彻底底地晕了过去。

“也就是说,你并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王璐好奇地看着他,“但是确确实实是你凭借着自己的精神力量打败了它。”

冯斯还没有回答,地上的魔仆忽然哧哧笑了起来。即便是伤口还在血流不止,它还是丝毫没有痛觉。

“他妈的你会笑啊,”冯斯一瞪眼,“我还以为你一辈子就是电子合成音呢。”

“这一次是我输了,”魔仆的笑容扭曲而狰狞,就像是面部失败的雕塑,“但我还是赢了。”

“说这种故弄玄虚的废话并不能让你多活一分钟。”范量宇冷冷地说。

“活?我不需要活了。”魔仆依旧带着笑。这句话刚刚说完,它的身体就像石膏一样开裂、分解,最终化为一堆粉尘,只有分解前的最后一句话还留在人们耳边:“但你们也活不长的。”

魔仆的身体彻底消失了,无论是冯斯的化身还是剩余的碎块,都变成了细微的粉末。而这个倒悬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人们重新回到了神殿中。

“现在我们有空说说话了,”冯斯看着这四个敢于和魔仆正面对抗的人,“四位可以做一下自我介绍吗?”

“我叫王璐,这是范量宇哥哥,这是路晗衣哥哥,这是梁野哥哥。”王璐回答得很快。

“嗯,你如果告诉我这是汤姆,这是杰瑞,这是蜡笔小新,也没有任何区别。”冯斯耸耸肩。

“我们就是被魔仆们称为‘害虫’的那群人,”路晗衣说,“至于我们自己,由于各自的理念不同,给自己的称谓也截然不同。比如有人自称‘抵抗者’,有人自称‘保护神’什么的,相比之下,比较中性的、易于接受的称谓是‘守卫人’,不过我觉得还不如直接叫害虫显得亲切。”

“从刚才和魔仆的对话来推测,你们四位,分属于‘害虫’中的四个家族,也就是从古代开始就知道魔王的存在,并且致力于与之抗争的人群,对吧?”冯斯问,“那么你们知道魔王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路晗衣的回答在他的预料之中:“从来没有人见到过魔王。在历史上发生的所有战争里,我们连见到魔仆的机会都极少,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在和奴隶,也就是先前你看到的那些妖兽作战。”

“我一直被封在茧壳里,你怎么知道我看到了妖兽?”

“如果你连通过魔仆的眼睛看到妖兽的能力都没有,那你也就不配做天选者了。”

“其实到现在我也没看出我哪点配做天选者……”冯斯嘀咕了一句。

“这里没我什么事了,我先走了。”范量宇淡淡地说了一句。转过身时,他想了想,忽然伸手冲着冯斯一指,冯斯“扑通”摔在地上,痛得脸色都变了。

“还是那么废物,没什么变化啊?”范量宇有些困惑,“刚才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把我当沙包了啊……”冯斯哭笑不得,看着那个带着两颗头颅的畸形背影渐渐消失。王璐犹豫了一下,也跟着离开了,只留下路晗衣和梁野。

“我们一直试图找出魔王的起源和藏匿地点,以及最重要也是最让人困惑的——它到底想要做什么?可惜从来没有如愿过。”路晗衣说,“在文字形成以前的时代,那样的战争描述很难流传下来,即便流传下来,也会和其他神话传说混杂在一起,真假难辨。当然了,这样的工作我们一直在做,‘害虫’的各个家族都没有停止过培养考古专家,以及资助各种考古组织,妖兽的残骸化石就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我们发现,魔王并不仅仅存在于人类的历史中,或者说,远远不止存在于人类的历史中,它的出现,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六亿三千万年前的前寒武纪。”

冯斯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要把这种教科书上都讲不到的年代拿出来吓人吧!那玩意儿岂不是真的做到了……与天地同寿?它到底要做什么?征服地球吗?”

“我们也曾经这么猜测过,它的目标就是要毁灭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就像早期科幻电影里虚构的外星征服者一样,部分考古证据也支持这个猜想。”路晗衣说,“但是上个世纪以来,一些新的证据表明,在远古一些生物大繁荣时期它也存在过,却完全没有阻止物种的繁衍,相反似乎还有所助益——它可能利用妖兽屠杀过一些凶猛的旧物种,而帮助了体力上较弱的新物种的壮大。”

“刚才魔仆也跟我说了,如果魔王真的想要毁灭人类,那么人类的历史从南方古猿的时代就可以彻底断绝了,这可真有点奇葩……”冯斯搔搔头皮,“那你们这些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集结起来的呢?”

“在人类生存的早期,妖兽在全世界不同的地点出现,所以各地的神话传说中都会提到这些怪物,但在那时候,人类是完全被动的。这些妖兽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更加强壮凶残一些的剑齿虎猛犸象,但后来,逐渐有一些聪明的部落领袖发现了妖兽背后的指挥者——魔仆,并且发现魔仆的肉体比妖兽要脆弱得多。而一旦摧毁魔仆,妖兽就会失去战斗力。当然,即便这一部分人掌握了这个诀窍,以人类的力量和原始的工具,想要突破妖兽的护卫而去击杀魔仆也是十分艰难的,于是他们开始研究魔仆,终于发现了附脑的存在。”

“附脑到底是什么?”冯斯问。

“顾名思义,附脑就是往你的大脑里植入一个新的共生的脑子,某种程度上接近于寄生虫。”路晗衣说,“那是某一位先辈在杀死一只魔仆之后在其体内发现的。附脑看起来的确像是一只小虫子,先人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直觉让他们留下了这条‘虫子’并且想办法饲养它,希望能通过它找到克制魔仆的方法。最初的时候,大家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能发现一点儿特异之处,直到有一天,当一个年轻人去给这只虫子喂水的时候,这只虫子突然暴起,从他的面颊上钻进了他的身体。

“当时人们都以为他死定了,但奇怪的是,他事后虽然连续发烧,高烧昏迷十来天,却一直拖着没有断气。半个月之后,他竟然奇迹般地醒了过来,烧也退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他开始变得比一般人更加强壮,跑跳速度超过了人力的极限。大家这才意识到,那只奇特的虫子,似乎具备把人变得更强的力量。而这样的力量,或许会成为人类抵抗魔王的关键。

“这之后的几千年里,人们不断寻找和研究这种‘虫子’,对它的命名也各不相同。比如古代中国人信奉心主神明,认为人的思想活动和智力都是由心决定的,有些人就称其为‘心猿’。等到解剖学逐渐昌明,人们也明白了大脑才是思维的根基时,它才有了统一的称谓,那就是附脑。

“人们活捉了一些附脑,想尽各种方法让它们和人体结合,想尽办法让它们维持稳定——附脑可从来不是乖宝宝,它们会努力维持自己的自我意识,一不小心就可能反过来控制人体。比如中国的道教一直流行用铅汞等原料来炼丹,那只是一种有意无意的误读。铅汞的真正作用,是可以维持体内附脑的稳定。当然了,这些重金属原料对人体伤害也很大,即便是到了近代,我们用一种被称为‘酒’的更温和的配方,还是难以根除其毒性,再加上附脑本身的危害性,拥有附脑的人……大概都很难长命吧。”

听到这里,冯斯才总算明白过来当时在大块头俞翰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何一帆给他注射的所谓“酒”,竟然和道家的外丹是同样的性质。而附脑的神奇之处和魔仆妖兽的凶悍,大概也是许多远古神话乃至于宗教的起源。

“所有的附脑都是靠这样植入吗?”他又问。

“不是,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已有附脑的人们通婚遗传。”路晗衣说,“这种方式效率更低,更容易诞生出废物,要么完全没有附脑,要么有附脑也无法唤醒,要么刚一出生就被附脑完全控制住。然而,一旦确定唤醒并掌控,这种天生的附脑拥有比后天植入的附脑强得多的能力。这两种方式所带来的选择,也造成了现在守护者们的内部分裂——拥有先天附脑的家族习惯性地歧视后天植入的。”

“他们三个都属于信奉先天遗传的家族,”梁野插嘴说,“而我的家族一向只选择后天植入。事实上这种歧视并非完全没有道理,除了我这样的极少数异类,大部分后天植入者都比不过通过家族血统获得附脑的人。但是家族血统遗传的方式风险太大,过去曾经发生过新生儿附脑发狂险些灭杀整个家族的事例,所以很多人宁可求一个稳妥。”

冯斯听到“新生儿附脑发狂险些灭杀整个家族”这句话,心里一动,想到了自己的出生。不过他没有时间细想,路晗衣继续说下去了:“附脑让人变得强壮,只是初步作用,再强壮的人仍然难以在体力方面和妖兽相当;对少部分体质相对特殊的人来说,附脑还能让他们拥有特殊的能力,那就是激发蠹痕。蠹痕是一个特殊的物理空间,可以让踏入其中的人或物受到巨大影响。不同的人会激发出不同能力的蠹痕,这些蠹痕有可能很强大,也有可能完全没用,而激活蠹痕的因素,既和个人体质有关,也和附脑本身的性质相关,但人们暂时没有找到精确的规律。事实上,能利用附脑的本身就是极少数,大部分人植入附脑后会很快死亡,还有一部分人会变成妖兽那样的怪物,血统遗传的方式死亡率更高。但是为了尽可能多地让对抗魔王的火种流传下去,人们采取了种种异常残酷的方法。”

“残酷?比如?”

“比如……你看到这尊神像了吗?”路晗衣伸手指向神殿里那尊牛头神像。

“我一直在好奇,这到底是一尊什么样的神像。它明明是西方风格的,却偏偏被放在一座中国落后山村的古墓里。”冯斯说。

“这是一尊恶神,是上古地中海东南岸地区的人们所信奉的神明,名字叫摩洛。”路晗衣说,“古代迦南人对它顶礼膜拜,并且有一种独特的献祭方式——把未成年的子女放到火里焚烧。这尊神像身上的金属活板,就是用来焚烧小孩的。”

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战,路晗衣接着说:“但事实上,恶神摩洛的献祭方式,只是为了掩盖事实而捏造出来的骗局。献祭不是目的,焚烧才是目的。”

“你的意思是说……通过烈火烧身来激活附脑?”冯斯又是一惊。

“是的,虽然还不清楚具体原因,但在那一段时间,地中海区域的附脑,多数展现出和火有关的能力。为了筛选婴儿,他们会把婴儿扔进火里,能从火中重生的,日后就有可能成长为精英分子。”

“而剩下的就活活被烧死……”冯斯有些说不出话。他并不是喜欢高举道德大棒的人,何况刚刚亲眼见识过魔仆和那些恐怖的妖兽,自然明白这场战争是多么残酷,但无辜者的鲜血终究不能让他无动于衷。

“好吧,谢谢你,总算解开了我心里很多的谜团。”他定了定神,接着说,“下一个问题:能仔细讲讲天选者以及在我身上发生的这些事儿吗?按照魔仆的说法,我好像就是个闹钟……”

路晗衣微微一笑:“的确像个闹钟,不过也不完全是,这得从魔王的沉睡说起……怎么了?”

他看到关雪樱悄悄地扯冯斯的衣袖,手指指向神殿门口。冯斯愣了愣,忽然一拍脑袋:“靠!我把老头儿给忘了!”

他慌忙跑出神殿去查看万东峰。老村长已经奄奄一息,双目紧闭,任凭冯斯怎么摇晃呼喊都没有反应。

“失血过多,身体本身就衰弱,没救的。”路晗衣附身查看了一下,“不过我有办法让他死前短暂地清醒几分钟,你有什么话可以赶紧问。”

他伸手在万东峰的颈部轻轻一按,万东峰咳嗽一声,真的醒了过来。他的眼神有些迷茫,似乎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冯斯已经迫不及待地扶起了他:“村长,我直说了吧,老祖宗已经挂了,你也马上就要死了。”

“老祖宗?它……已经?”万东峰一脸的惊骇。但当他看到冯斯背后那两个奇怪的人的时候,似乎意识到了点什么:“我明白了。这一天终于还是要到来的,我算是解脱了。”

“没有时间了,我只想求你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我祖父……也就是照片上那个人的下落?那个威逼你们供奉老祖宗、为他保守秘密的人?”冯斯说。

“那个人……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但我相信你一定会见到他。”万东峰说,“他曾经说过,他的家族之所以世世代代把老祖宗藏匿在这里,是为了利用老祖宗找到一个人。我猜想,你就是那个人,所以他一定会主动去找你的。”

这不对啊,冯斯想,我父亲19年前就找到我了,但祖父从来没有现身过。难道……难道其实祖父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父亲背叛了祖父!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虽然不知道这父子俩到底发生了什么冲突,但父亲离开了祖父,悄悄带着自己躲了起来,把自己抚养长大。祖父想要做什么?父亲又想要做什么?看来谜团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

“他还说过,还有另外一个目的,但估计只通过老祖宗无法完成,”万东峰接着说,“他想要研究老祖宗,找到老祖宗的本原。他说,这件事比找到那个人还重要,但他估计,在他的有生之年无法做到了。”

“本原?”冯斯微微一愣,但很快明白过来。祖父果然也和路晗衣等人一样,想要通过研究这个魔仆,发现魔王的本质。

魔王到底是什么?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

万东峰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冯斯看着他的尸体,怔怔地没有言语。梁野看出了他的心思,走到他身边:“不必奇怪,你的祖父是一个十分神秘的存在,我们一直在找他,却始终没有找到。”

“他和他的家族,到底想要干什么,你应该比村长知道得更多一些吧?”冯斯问。

“还是你来说,”梁野冲路晗衣勾了勾手指,“我懒得多说话。”

“懒死算了……”路晗衣倒也不生气,“我还是先从你这个闹钟开始解释吧。虽然魔仆始终都存在,妖兽也偶尔会出现一下,但距今最近的一次魔王和人类的全面战争,大概要追溯到4600年之前了。”

“4600年?这个数字好像有点熟。”冯斯努力回想着,“中国公认的信史也还不到3000年,再往前的夏朝都只是存在于传说中,4600年……全面战争……我靠!你不会是在说涿鹿之战吧?”

“就是涿鹿之战。”路晗衣点点头,“那一次战争,并不是什么人类两个部落之间争夺地盘的战争,而是魔仆和人类发生的你死我活的决战。传说里说蚩尤‘面如牛首,背生双翅,铜头铁额,八臂九趾’,虽然未必精确,却也点明了一点:蚩尤不是人,而是魔仆的化身。它所驱策的,就是你刚才见过的那些妖兽。”

也就是说,我在火车上的幻境里所见到的,极有可能就是涿鹿之战?冯斯忽然觉得额头上全都是冷汗。

“我们并没有那一次战争的详尽资料,事实上,从传说的只言片语来看,蚩尤的力量是远远占优势的。但奇怪的是,最后取胜的竟然是人类。这也是后来人们一直想要寻求解释的难题,因为那次战争,说不定就包含着克制魔王的关键。

“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过大规模的战争,魔王就像是凭空消失了,魔仆们也都隐匿了起来。虽然偶尔有一些由于遭遇魔仆而爆发的小规模战役,却也丝毫不能阻止人类的迅速繁衍进化。人类占据了地球,从部落文明一直发展到工业文明,关于魔王的秘密也渐渐被掩盖,除了分散在全球的这些以附脑为基础生存的家族之外,普通人对此全然不知晓。”

“那照这么说,魔王从4600年前就不再现身了,所谓能唤醒魔王的天选者的概念,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冯斯有些困惑。

“这件事细讲起来就太复杂了,以后有空给你详说。简单地说,是有人通过读取他人思想的蠹痕,无意中从一只被捕获的魔仆脑子里获取的信息。魔仆的思维活动告诉我们,经过涿鹿之战的打击后,魔王受到了重创,不得不终止了活动,让自己进入一种近似沉睡的保护状态,必须由拥有特定血统的”天选者“来唤醒。而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那就是每隔一段长短不定的时间——长则数百年,短则几十年,魔仆们都会有一种集体的躁动,显然是感受到了某种召唤。那就是天选者出现的征兆。”

“唤醒魔王不靠魔仆,反而靠人类,那不是乱套了吗?”冯斯忍不住问。

“谁告诉你天选者是人的?”路晗衣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冯斯怔住了,仔细揣摩着路晗衣的话,突然脸色煞白:“你是说,我,天选者,其实……其实……”

“是的,天选者的身上,带有魔王的血脉。”路晗衣说,“只有魔王的血才能唤醒魔王。”

“但是……怎么会有魔王的血脉……又该怎么分辨……这也太奇怪了吧?”冯斯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

“谁也不知道魔王是怎么做到的,就如同谁也不知道魔王在哪里、具体是什么形象一样。”路晗衣回答,“总之,在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着这样的血脉,而且还不止一支。但是并非所有带有魔王血脉的人都能成为天选者,所以人们只能采取笨办法,那就是死死盯住可能带有魔王血脉的家族,监视着这个家族出生的每一个婴儿。当天选者出生时,魔仆们会有异动,甚至会有妖兽出现,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异兆,可以帮助判别。”

“那样的话,杀掉我不就一了百了?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用担心魔王被唤醒了。”冯斯说。

“但是你死了,下一个天选者仍然会出现,那不过是一条没有穷尽的等待之路。我们更希望在不唤醒魔王的前提下,通过天选者和魔王的特殊联系找到它,趁它在沉睡状态时杀死它。那才叫作真正的一了百了。然而……”

“每一次都失败?”冯斯尖锐地问。

路晗衣叹了口气:“是的,每一次。每一次失败的原因都如出一辙——在即将和魔王建立精神联系的那一刹那,天选者的脑子出错了,因为无法承受那样剧烈的精神变动而一下子变成疯子——这一度被称为‘命运之咒’。只有两次例外,那两个天选者成功地接收到了魔王的信息,但自己却完全被控制,成为新生的魔仆,而我们依然无法经由他们找到魔王,最终为了消灭新生魔仆而损失不小。”

“为什么会这样呢?”冯斯皱起眉头,想起了先前那段奇异的幻觉,那种感觉,的确像是有什么异物硬往自己的脑子里钻。但最后自己既没有变成疯子,也没有成为被控制的魔仆。至于和魔王的精神联系……好像也没有。

“没有人知道,样本空间太小,不足以支持严谨的结论,只能先试着猜猜看了。比如近些年来,我的家族研究了所有失败的案例,以及那仅有的两个建立了联系的,发现那两位天选者和其他所有人不同的一点在于——他们并不情愿对抗魔王。”路晗衣说,“那两个人颇为自己身上有魔王的血脉而自豪,内心深处并不认同自己属于人类,也不认同他们应当反抗魔王。”

“我明白了!”冯斯忍不住喊出了声,“之前我认识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女孩,反反复复地说,不能给我造成先入为主的印象,就是这个道理!我不能够抗拒魔王,却也不能太过亲近它!也就是说,一切最好发生在我对所有事件都还不太了解的状况下,那样才能真正地凭借本能行事!”

路晗衣点点头:“魔仆之所以抛弃掉原形,化为人形和你交谈,其实就是想要和你建立精神上的联系,对你施加暗示,任何事前过多的思虑都会让你无法专注于内心深处的真实选择,从而极有可能导致唤醒失败——尤其是当这种思虑里含有对魔仆本能的抗拒时。一旦失败,你就会变成废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事前不能告诉你。”

说到这里,路晗衣一脸的迷惑:“但是真是奇怪,最后的结果变成了这样,你并没有唤醒魔王,也没有被控制,反而杀死了魔仆。而在杀死魔仆之后,你又成为一个普通人,不能激发出任何蠹痕,也不能抵抗范量宇的一点轻微攻击——这是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冯斯咧嘴笑了笑:“你们四个一起来到这里,其实就是打算万一我被变成魔仆,就把我干掉,对吗?”

“确切地说,开始只是观察,”路晗衣说,“我们尾随你到这里,并不打算进村。但你进入村子里靠近了这座墓穴后,魔仆的精神扰动立刻被我们捕捉到了,我们确定你是一个能让魔仆产生感应的真正的天选者,所以立刻进来了。我们四个代表的,是中国境内势力最大的四个家族。而事实上,现在在村外有那么几十上百个来自其他家族的人,也在关注你的动向。假如你不幸被召唤成为魔仆,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你。”

“那我总算命不错,”冯斯长出了一口气,“不过你还是没有告诉我,我祖父所在的家族想要利用我干些什么呢?”

“那个家族从来不和我们通气,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现状如何、藏在哪里。唯一能确定的是,关于天选者,他们掌握了比别人更多的资料,对此也有一些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特殊目的。这个目的也许会十分危险,所以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寻找他们。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知道你祖父的下落。”

“那你现在打算拿我怎么办?”

“老实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了。”路晗衣脸上的苦恼显得很真诚,“过去也从来没有任何天选者像你这样不安分的——我担心你迟早会捅出大娄子。梁野兄,你有什么主意吗?”

“用你先前给我的建议,顺其自然。”梁野说,“他是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天选者,与其我们闭着眼睛胡乱干涉,不如让他闭着眼睛自己去闯。”

“更何况,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们的大麻烦才刚刚开始。”他看上去一脸的疲惫,“如果在这个小兄弟的身上不能出现什么奇迹的话,也许大家会一起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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