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白骨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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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刚才被门夹到的手腕很疼,外皮也破了,流了一点血。姜米默默地用手绢包住手腕,向冯斯发问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怎么知道屋里有人?”

冯斯抬头看了一眼楼上:“因为按照你的说法,杨谨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这种人最害怕的就是被什么麻烦的人物无休止地纠缠,那样会让他们瞻前顾后、完全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甚至让他的生活崩溃。我看得出来,当我威胁他要不停地找他麻烦的时候,他确实很害怕,很想屈服,但是他的视线却悄悄瞥了一眼门里,紧跟着马上变得坚定起来。”

“但是就算屋里有人,也可以理解为那个人的威胁更严重,所以他不顾一切也要赶走我们啊?”姜米说。

冯斯摇摇头:“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当然可以这么想。但具体到这件事……”

他的目光骤然变得严肃:“如果有人为了哈德利的事情而去找杨谨,就绝不会只是想把我们赶走。”

姜米想了想,轻轻点了点头。她的脸色很快变得苍白:“如果我爸……如果那个人真的是想保护我们才把我们赶走,现在他会不会有危险?光天化日之下,在这种大城市,不会那么嚣张吧?”

“想想詹教授是怎么死的!”冯斯脱口而出,“啊,抱歉!我不是故意……”

“你不用道歉,我明白你的意思,”姜米说,“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斯说:“你先留在这儿,我上去看看——别和我争,这不是表现义气的时候。万一我落到他们手里了,因为没有一网打尽,他们还未必会马上对我下手,你懂吗?”

姜米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那好吧。你多小心。”

冯斯东张西望,从地上捡到一块大小适中的碎砖块,蹑手蹑脚地重新上楼。刚刚走到四楼,他就闻到空气中隐隐有一丝血腥味,立即猜到不妙。在楼梯拐角处等了一会儿,始终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他咬了咬牙,决定冒险上去。

杨谨的家门虚掩着,这更加不是什么好迹象。冯斯回想了一下,他拉着姜米跑下楼的时候,杨谨的确是重重地撞了一下门,但他好像并没有听到锁舌扣入门框的声音,也就是说,很可能是杨谨故意拧死了锁舌,所以没有锁上门。

他是想要给自己留下进去的通路么?

冯斯站在门口,踌躇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是拉开了门。浓烈的血腥气味立即扑鼻而来,熏得他一阵作呕。

他不得不在门口站立了一会儿,等到血腥味儿稍微淡了一点之后,再跨步走进去。尽管这半年来他也算是见识了不少世面了,眼前的惨景仍然让他浑身一哆嗦,险些惊呼出声。

——在客厅中央的地板上,横躺着一具嶙峋的白骨,人类的白骨。而这具白骨外面还包裹着几乎完整的衣物,更加显得离奇诡异。

冯斯握紧了手里的砖块,尽量放轻脚步,顾不得查看这具白骨,先谨慎地检查了一下整个房子。这是一套装修普通的三居室,总面积并不大,冯斯一个一个房间地看过去,还警惕地拉开了每一个衣柜,没有别人。紧跟着他注意到,阳台门开着,阳台上有一扇窗户也开着。他连忙快步窜了过去,这时他才注意到,阳台上躺着一个老妇人,一头花白的短发,后脑勺上有一道不浅的伤口,正在痛苦地呻吟。

冯斯连忙俯下身子:“您怎么样了?”

“我没事儿,我没事儿,”老妇人的声音里虽然饱含着痛楚,倒也并不算太虚弱,不过可能是脑袋受了震荡,神智暂时有点模糊,“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

“我们不认识,”冯斯说,“我是来找杨先生问点事情的。”

他说出“杨先生”这三个字后,老妇人才像是终于脑袋清醒了一点儿:“杨……杨先生?是我儿子吗?天哪!快去看看我儿子怎么样了!快去!”

冯斯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我儿子”指的是杨谨,他看这个老妇确实没有大碍,于是点了点头,离开阳台走向客厅。在那里,那具森白的骨架依然躺在地上。

这会是杨谨吗?

冯斯强行压抑着胃部的不适,蹲下身来查看着这具白骨。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白骨外包裹着的衣物,休闲衬衣、估计是淘汰下来作睡裤的陈旧西裤,外加骷髅头旁边地板上的金丝边眼镜,先前杨谨出来给冯斯和姜米开门时,就是这样的穿着。

再仔细观看尸骨,他发现这具骨头实在干净得不像话,就像是被用强酸洗过一样,上面连一丝血肉都没有留下,如果不是还残留着浓烈的血腥味,简直要让他怀疑这其实只是一副人骨标本。

如果这真的是杨谨的话,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在衣物完好的情况下把他的血肉内脏消除得如此干净呢?

这简直就像是被非洲食人蚁光顾过一样,冯斯冒出了这个奇怪的念头,然后自己被自己恶心到了。

正在出神,身后传来一阵脚步,他急忙回头,看见走进门来的是姜米。他赶忙冲着姜米摇摇手:“别过来!”

“没关系。我已经看到了。”姜米说着,走到那具白骨身前,蹲了下来。她面色苍白,死死盯着这具尸骨,目光中蕴含的情感十分奇异。

“我不是叫你别上来吗?”冯斯轻声说。

“我们好歹也是一伙的,你上楼那么久没半点动静,我当然得来看看了。”姜米说。然后她伸手指着地上的骨架:“这个……是杨谨吗?”

“要等法医检查后才能确定,毕竟你我对他都不算熟,很容易先入为主出现错误的判断,”冯斯说着,禁不住又想起了自己死而复生的母亲池莲,“现在有DNA检测之类的现代检测手法,是或不是科学说了算,不会弄错的。”

“你说得对。不过,看骨架的大小,看衣服,再看牙齿的形状,我想这应该是他了。”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莫名的忧伤。

“牙齿的形状?你不是今天才第一次看到他么,怎么知道他牙齿的形状?”冯斯有些奇怪。

“在我妈那儿看到过照片啊,虽然很少,虽然这个人很可恶,但不管怎么样……我总是他生的,自然会好奇,对他的面相也会记得很牢。他的门牙略有点歪,照片上笑起来的时候看得很明显。”姜米说。

冯斯低头一看,骷髅的门齿果然有些歪斜,不甚齐整。他叹了口气,重新走回阳台,留下一脸忧郁的姜米和她已经化为白骨的生父在一起。

阳台上的老妇人已经靠着阳台门坐了下去,看上去还是有些痛苦,但看到冯斯走过来,她尽量放松了脸上的表情,把头转向冯斯,显得很有教养和风度,再加上得体的穿着,让冯斯对她生起了一些好感。

“您现在感觉怎么样?”冯斯问,“需不需要叫救护车?”

“脑袋有点晕,不过还好,应该不需要救护车,”老妇人说,“请你快告诉我,我儿子怎么样了?”

“很抱歉,他……他死了。”犹豫了一下之后,冯斯还是说。

老妇人如同受到了雷击,身体剧烈颤抖,嘴唇瓮动着却说不出话来,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呜咽声。冯斯赶忙俯身扶住她,有些后悔自己说得那么直接,万一把这个老太太直接刺激到心肌梗塞或者脑溢血什么的,那可就太糟糕了。

幸好过了一分钟,老妇人慢慢缓了过来,只是脸色还是苍白得可怕。她的眼眶里涌出了泪水,伸手捂着嘴,无声地哭泣起来。遇上这样的丧子之痛,冯斯也不好打断她,只能耐着性子在一旁等着。

“您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手吗?到底发生了什么?”等老妇人止住哭泣,冯斯还是迫不及待地发问。

“来了一个人找我儿子,我儿子一看到他就很紧张,但还是请他到客厅里坐下,”老妇人神色木然,“我看他们谈话气氛也很不好,不想打扰他,就去阳台浇花。后来,我好像是被打了一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来找杨先生的是什么人?你还记得他的长相吗?”冯斯问。

老妇人摇了摇头:“那个人戴着帽子和口罩,还戴了一副墨镜,完全看不清楚脸,只能看见身材大概是中等个,不胖也不瘦。他和我儿子说话的时候,嗓音也压得很低,我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

冯斯很是失望。从老妇人的说法可以判断出,此人显然有备而来,就是不想他的相貌被人看到。而从打开的阳台窗户分析,他在杀害杨谨、打昏老妇人之后,多半应该是直接翻窗逃逸了,那么此人的体能状况应当很不错,又或者有什么能够帮助高处下落的特殊蠹痕。

“能不能麻烦你扶我到客厅?”老妇人说,“我要看看我儿子,还有,报警。”

一提到报警,冯斯才反应过来,现在可不是和警察打交道的好时候。他已经在被那个名叫曾炜的警察怀疑了,如果再卷入另外一桩凶手案——而且是死状那么离奇的凶手案——那还不得被曾炜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

“你儿子的死状很惨,我建议您先不要动,以免看到他后承受不住,”冯斯说,“我去替您报警,同时通知他们调派医生过来。”

“那就谢谢你了,”老妇人哽咽着说,“你来找我儿子,想要问什么?”

“原本是有些难题想要请他帮忙的,不过……已经不可能了。”冯斯叹了口气。他知道此刻说什么安慰的话也无济于事,只能转身离开阳台,却发现姜米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里,虽然站得远远的并不上前说话,视线却一直固定在老妇人身上,目光奇异。

这是姜米的亲奶奶啊!冯斯猛然意识到。对于这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亲祖孙而言,这真是一次悲剧的相逢。

冯斯用客厅里的座机报了警,然后拉着姜米赶紧离开。姜米显得有些魂不守舍,顺从地跟着冯斯下了楼。

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冯斯想起了什么,来到传达室,询问看门老头:“大爷,早上是不是有个戴口罩和墨镜的人来找过杨谨?”

老头儿一边跟着收音机里的河北梆子摇头晃脑地哼唱,一边漫不经心地摇摇头。冯斯又问:“您摇头是什么意思,没有吗?”

“没留神,”老头说着,忽然脸上现出警惕的神色,“你是什么人?问这个干嘛?”

“没什么,没什么。”冯斯点头哈腰,连忙溜掉。他也清楚,这么一问得到收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凶犯必然会尽量趁着看门老头没有留意的时候偷偷潜入,即便真的被看到了,信口胡诌一个假身份也就是了。同理,他逃离的时候,多半也会避开老头的视线。

只是这么一来,线索就全断了。袁志何和杨谨都死了,还能找到什么人知道哈德利教授的秘密呢?他感觉那个藏在暗处的敌人每一次都能够先他一步,让他的行动十分的被动,有一种无比窝囊和恼火的感觉。

两人有些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都显得情绪低落。尤其是姜米,大概还沉浸在杨谨之死给她带来的特殊冲击中,一直低着头,只是麻木地跟在冯斯背后,挪动着脚步。

“我现在就算是把你拐去卖了你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吧?”冯斯回过头来看看她,“其实我爸死去的时候,我也是差不多这样的心情。”

“什么样的心情?”姜米随口问。

冯斯搔了搔头皮:“大概就是那种……恨一个人恨了一辈子,恨不能他马上去死,但等到了他真的临近死亡的时候,忽然发现他身上似乎还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忽然发现,也许这个人的心里还有你。但是再想要去更多地了解他,已经不可能了,他已经死了。”

“是啊,他已经死了……”姜米重复着,“我到现在都还不敢相信,那个时侯,他拼命地想要赶我走,真的是为了救我的命?”

“至少我是这么相信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把我们俩引进家门,才是他保命的唯一希望,”冯斯说,“他如果那么做了的话,现在躺在地上的骷髅,或许就是你和我了。我想,他讨厌你也许是真的,因为你的出现可能会扰乱他正常的生活,但是……当面对着生死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他终究还是会存在着作为一个父亲的良知的。”

“而且,当你提到詹教授已经去世的时候,我能看出来,他很伤心,哪怕只是一瞬间,至少也是真诚的。所以我想,也许你生父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也的确做过对不起你们母女的事情,但至少,在临死前的那么一刻,他还像是一个真正的人。”

姜米停住脚步,在街边一屁股坐下来,抱着头陷入了沉思。最后她抬起头时,虽然眼神里依然忧郁,嘴角却已经挂上了笑意:“你说得对。而且,现在也不是为了死人烦忧的时候,我肚子饿啦。找个地方我请你吃饭。”

“你妈妈和我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说起过一家老字号的清真爆肚店,”冯斯说,“咱们去那儿吃吧。中国人民很迷信老字号的,不管时代怎么变迁,科技怎么进步,他们还是会对那些传统手工念念不忘。但其实,很多古老的精髓都已经消失了,留下的不过是不到家的模仿而已。”

“行,听你的。”姜米点点头。

冯斯站在街边拦车,但周末出行的人不少,过去三四辆出租车都是空车。他正在伸长着脖子等待下一辆车,身后忽然传来姜米的声音:“你刚才提到什么传统啊现代啊模仿啊什么的,倒是一下子提醒了我。我们还没有绝望,还是可以想办法查到哈德利教授当年的发现。”

冯斯回过头:“什么办法?”

“我们也模仿哈德利教授做过的事情不就可以了?”姜米兴奋地说,“我们去一趟川东,直接找当地人调查那座道观!哈德利能做到的,我们也能做到!”

二、

文潇岚看着手机上的短信,有些不解。要说冯斯被人盯梢跟踪什么的,那丝毫不必奇怪;如果宁章闻是像几个月前那样去帮助冯斯查阅重要资料,被人跟踪也不奇怪。现在他和关雪樱是纯粹的出门旅行,盯着他们有什么意义呢?

“为什么是你发短信过来?宁哥为什么不直接给我打电话?”文潇岚赶忙回了一条短信。

“宁哥根本不知道,都是我自己观察猜的,”关雪樱的短信很快又回了过来,“我怕宁哥知道了心情不好,没跟他说。”

关雪樱不太擅长用专业的医学术语,但文潇岚能明白她的意思:宁章闻好容易才摆脱自闭和抑郁,恢复到正常人的情商,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身处他人的跟踪之下,心情一紧张,说不定会有较大的情绪波动,影响病情。

“也对,你先别告诉宁哥,”文潇岚在短信里说,“跟我仔细说说,怎么回事。”

宁章闻和关雪樱选择的旅行地点是东部的某座名山。原本他想选择海滨,理由是关雪樱自幼就生长在大山里,应该对山没兴趣。但关雪樱却表示,比起大海,她还是更喜欢山,即便是见惯了家乡的山,也愿意去看看其他地方的。

“其实你就是怕水吧?”冯斯问,“否则的话,我相信任何一个山里的孩子都情愿去看海的。”

关雪樱的脸涨得通红,最后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于是目的地仍然是山。刚刚离开家门的时候,宁章闻还有些紧张,但关雪樱却显得比他老练得多,一路上照顾着他,沿路没有出任何状况,乘着火车顺风顺水到了目的地。

“坐火车很好玩。”关雪樱在短信里告诉文潇岚。

然而,下了火车之后,关雪樱就始终有一种感觉,觉得身后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和宁章闻。但她屡次回头,却又什么人也没看见。

关雪樱虽然一直在大山里生活,但因为不会说话,从小就被村里的孩童欺侮,也养成了对各种危险的敏感性。尽管没有亲眼见到跟踪者,但她的直觉一次次地告诉她:有危险正在悄悄逼近。只是她也不想让宁章闻刚一出门就神经紧张,所以并没有告诉他,只是自己暗中留心着。

两人在宾馆安顿好之后,天已经黑了。宁章闻虽然有些累,但生平第一次外出游玩,还是有些兴奋,想要去城里逛逛。这是一座古朴的小城,唯一的特色就是附近的那座名山景区,以及更远一些的海滨。不过对于从小生长在北京的宁章闻而言,这样的小城反而别有风味。

关雪樱自然不会反对,于是陪着他出去了。两人在夜市里先逛了一圈,买了一堆浙江义乌产的“特色纪念品”,然后又在当地专门下刀宰外地游客的“美食街”找了家店铺坐下吃饭。上述两项均为典型的棒槌加菜鸟的表现,再加上两人憨态可掬的举止作态,自然会引起本地骗子们的高度兴趣。

就好比两只呆头呆脑的肥羊踏入了狼的领地。

所以两人一碗全是葱丝的鸡丝面都还没吃完,就已经有骗子找上门了。这是一个相貌清癯、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一身洁净的道袍看来一尘不染,俨然世外高人的模样。他来到两人面前,打躬作揖,口念无量寿佛,倘若是过去的宁章闻和关雪樱,一定会被他骗得团团转。但遗憾的是,这两个人认识一个叫冯斯的混蛋。

“冯斯跟我们说过,真正的道士不会四处和人搭讪,凡是在街头乱晃的道士一律都是假的,是骗子,是吧?”宁章闻有些困惑地问关雪樱。

关雪樱拼命点头,然后在随身小本上写下一行字:“他还说,遇到这种人,就不要理,装龙(聋)作哑就好。不过我本来就是哑巴。”

两个基本没有什么处世经验的人,此刻只是在完全彻底地本色演出而已,但在老道看来,这根本就是赤裸裸地挑衅。他愤愤地哼了一声,大袖一振,转过身悻悻离去。

宁章闻仍然懵懵懂懂,没有觉得有什么,关雪樱却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被欺负的经验。如果有谁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去,多半会暗伏着后着,她不禁有些担心。当宁章闻依然兴致勃勃地寻找着路边的小吃的时候,她却始终提心吊胆地注意着身后和周围的状况。

果然,就在两人走回宾馆的路途中,关雪樱敏锐地注意到,有一些当地人在偷偷跟着他们,注视着他们。这让她更加紧张,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回到宾馆后,已经很疲累的宁章闻早早地回房睡觉了,关雪樱却不敢睡,趴在窗台上朝下张望着。这是一家便宜的家庭式旅社,房间还算干净,就是周围略吵,楼下的小摊贩们一直到凌晨还不肯歇业。不过关雪樱的视力出色,还是从楼下的各色人等中辨别出了那么几个不太一样的人,他们没有正经事做,只是不断在那里流连徘徊,还时不时瞟两眼两人的房间,显得有恃无恐。

这下子要糟糕了,关雪樱想着。来到北京后,她迷上了看电视,那些本地黑帮如何不讲道理的桥段深深映在她的脑海里。她预感到这些人会来找他们麻烦,却没有应对的办法。

正在苦恼的时候,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这条小街的另一头,忽然传来一声爆炸般的巨响,声音很是刺耳,吓了她一大跳。这一声深夜里的巨大响动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关雪樱也不例外。不过她并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包括硝烟和火光。

“看来是爆胎了。”楼下有人在交谈。

原来是爆胎,关雪樱释然。她重新把视线转回到楼下,这一看把她愣住了。

——楼下盯梢的那几个人都不见了。

两秒钟,从她扭头看向小街的另一头,到她重新把目光转回来,一共只有两秒钟。但楼下盯梢的那三个人居然就在这两秒钟之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雪樱又仔细看了一会儿,确认那三个人并不在街面上。但这三个人就算是田径运动员,也不应该能跑得那么快。她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天生乐观的性情让她很快决定暂时放下这个谜团。管他呢,既然坏人不在了,就先睡觉吧。

临睡前,她给文潇岚发短信提了一下这件事,但文潇岚那会儿正在对着半死不活的范量宇头疼,没有注意到。

第二天,两人准备按计划坐大巴去旅游区爬山,却不料突然下起了大雨,计划只能暂缓。宁章闻有些郁闷,关雪樱却依然兴致很好,说是打着伞在附近逛一圈也挺好的。

“在老家,下雨的时候没法下地干活,爸爸只能在家里,心情一不好就要打我,”关雪樱写道,“所以下雨天出去玩很难得。”

宁章闻自然满口答应。两人打着伞,拦了一辆五块钱就能跑全城的出租车,来到位于城市另一头的“古文化一条街”。当然了,这里的货品依然基本是浙江义乌产,好在宁章闻本身也不富裕,无论店主们如何巧舌如簧,他也基本上只是看看而已。

当走进某一家古玩店时,店里的香烛气味太浓,让关雪樱很不适应,于是她让宁章闻一个人在店里看,自己先站到门口去呼吸雨中的新鲜空气。离她不远的地方有个小烟摊,烟摊旁两个本地青年正在聊天。他们并没有注意到雨伞下的关雪樱,再加上雨声淅沥,说起话来更不在意。但他们没有想到,关雪樱的听力比一般人灵敏一点,刚刚好可以捕捉到这两个人在说什么。

“昨晚发生了一件挺奇怪的事儿。”青年甲说。

“什么怪事儿?”青年乙问。

“昨天罗大师看上了两只外地羊,结果被他们羞辱了,气不过,想要找他们麻烦,就告诉了刘三哥。刘三哥晚上带了两个兄弟,跟到他们住的旅馆,想要半夜吓唬一下他们,结果发生了让人想不通的怪事——他们本来在街上盯着,却突然间昏过去了。”

“昏过去了?三个人一块儿昏过去了?”

“是的,三个人同时晕菜了,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城西的垃圾场里面躺着了,而且全身的衣服被扒光,变成了光屁股。”

“那刘三哥也真够丢脸的……最后他们也没弄明?”

“没有。罗大师给算了一卦,说是那两个人可能有点邪门,所以要大家暂时别去招惹了。”

邪门个鬼,关雪樱想,我们俩一个是神经病,一个是成天挨揍的小哑巴,哪儿来的半点儿邪门?但她很快想起了两人下火车之后自己的那种不安感觉,并且有了一点模糊的猜想:会不会是真的有人在跟踪着我们、并且暗中保护我们?

“有可能,但对方也未必是好意,”文潇岚回复着短信,“要不然你们干脆回来吧?”

关雪樱的短信很快又回来了:“还是接着去爬山比较好。宁哥难得那么高兴。我不想他扫兴。”

文潇岚叹了口气。关雪樱就是这样一个姑娘,虽然外表看起来稚嫩柔弱,内心却有着属于她自己的坚定,一旦打定主意就不会更改。她只能回复一句:“那你们万事多小心,有什么不对赶紧报警。”

放下手机,她听到自己的肚子里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才意识到范量宇做出的那一桌子饭菜其实自己根本就还没吃。但是想到范量宇还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她又有些不想出去见到他,一方面是出于害怕,另一方面大概也是出于歉疚。她之前可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对某个人见人畏的超级大恶人产生歉疚的心理。

思前想后了一阵子之后,她还是开门走了出去。范量宇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对她走出来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对不起,”文潇岚走到他跟前,“我并不是故意要偷看你的东西的。只是一时好奇没有忍住。”

范量宇没有说话。文潇岚又说:“你该饿了吧?晚饭还没吃呢,我去把菜用微波炉热一热。”

她开始一样一样把范量宇刚才做好的菜拿到微波炉里去加热,然后都放在饭桌上。正要招呼范量宇过去吃饭,范量宇却忽然先说话了:“出去。”

“你说什么?”文潇岚一怔。

“我说——出去!”范量宇的语气很是急迫,显得相当地不耐烦。

文潇岚有些手足无措:“我……我已经向你道歉了啊,我说了我不是故意的……”

话音未落,范量宇突然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之前他在这所房子里一直行动缓慢小心,以免扩大伤口,但此刻他却以闪电般的速度一把拽过文潇岚,让后者完全来不及抵抗。

“你干什么!”文潇岚拼命挣扎,却忽然间浑身剧痛,摔倒在地上,那是范量宇的蠹痕发挥作用了。这一下疼得好厉害,让她顷刻间头晕眼花。

“闭嘴,蠢货!你想死吗?”范量宇的语气十分凶狠。

随着这一句话,文潇岚身上的疼痛消失了。她发现,就在刚才因为全身的剧烈疼痛而短暂地对身体失去控制时,她已经被范量宇拖到了饭桌旁边,并且整个身子被硬塞到了饭桌下。而范量宇则站在桌旁,令她只能看到他那对粗短的双腿。

“别乱动,别出来!”范量宇低声喝道。

文潇岚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敌人来了。范量宇是为了保护她,才把她击倒并且拖到这里来的。她很为自己在那一瞬间产生的奇怪联想而感到羞愧,而另一方面她也想到了,如果是在平时,以范量宇的实力,大概不会畏惧任何敌人。但现在,他带着肚腹上那条又长又深的伤口,真的还能应付自如吗?

文潇岚在地上乱找了一阵,只发现一个不知猴年马月被冯斯喝完后扔在墙角的空啤酒瓶。她刚刚把这个啤酒瓶抄在手里,范量宇就从鼻子里哧了一声:“放下吧,这玩意儿有屁用。抱着脑袋缩成一团就行了。”

“呸!”文潇岚简短地回答道。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完全不知道敌人的身份、也完全不知道敌人的来意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地和身边这个杀人如麻的双头怪人生起了同仇敌忾之心。

三、

“你说什么?我们去川东?”冯斯看着姜米,似乎是觉得自己听错了。

“是啊,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姜米说,“哈德利死了,我妈死了,曾经帮助哈德利的两个人也死了。我们只能自己去一趟川东,自己去解决道观之谜了。”

“说得到是挺容易的,这又不是背着书包去上自习,”冯斯说,“你不用上学的吗?”

“大二的课程我已经提前修得差不多了,”姜米随意地说,“再说了,我们那边不流行点名,不像你们,老师防学生跟防贼似的。所以不去上课也没关系,期末去考试就行了。”

“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真是天堂啊!”冯斯一脸向往,“可惜我不行啊。我得应付点名,应付考试,应付辅导员和辅导员养的特务团……老实说,不管我身边发生了怎样的怪事,我现在人生最大的目标仍然是能安安稳稳地先从这所大学毕业,成为中国千千万万个忧心忡忡的毕业狗之一,投简历、找工作、跑面试。当然我赚钱的本事比大多数同龄人要强一些,不必像他们那样挤合租房、吃便宜盒饭,但那仍然是普通人的生活。”

他顿了顿,哑然失笑:“对不起,又来了,我觉得我像祥林嫂了。我保证,这是我最后一次在你面前谈到‘普通人’的话题。”

“不不,没关系,我可以理解,”姜米摆摆手,“既然这样,咱们俩总算是有交情了,我也不好勉强你。那我自己去好了。”

“别玩欲擒故纵这一手了,我可是大行家!”冯斯哼唧着,“您老满脸都写着‘跟我一起去吧’!”

“所以你难道不应该表现一点绅士风度出来?”姜米揶揄他。

冯斯一脸生死抉择般的艰难,最后长叹一声:“再等几天行不行?十一,我们的国庆节会放几天假,利用那几天,我旷课被抓的次数会减少一些。”

“一言为定,”姜米很爽快,“另外,祥林嫂是什么?”

所以冯斯稀里糊涂地又答应了一次远行。上一次去贵州,他险些丢掉了小命,这回没隔多久又得去川东,鬼晓得会发生什么。唯一不同的在于,上一次自己是孤身前往,这回好歹有一个漂亮姑娘同行,大概不会那么孤单了吧。

他和姜米一起去找到了那家爆肚店,大快朵颐后把姜米送回宾馆,自己回到宿舍蒙头大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他把微博和网游里的事务处理妥当后,发现最近忘了囤方便面,只好不情愿地穿上衣服,下楼准备去食堂吃午饭。然而刚刚走到宿舍门口,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因为他又看到了那个他很不想见到的人。

刑警曾炜。

“曾警官,您不至于直接杀到学校来找我吧?”冯斯打着招呼,“幸好您没穿警服,不然我又要成为焦点了。”

“又要成为焦点?”曾炜一笑,“看来你成为焦点的次数不少呢。吃饭了吗?”

“正准备去吃,但我看得出来,今天能白蹭一顿了。”冯斯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在描述着“厚颜无耻”这四个字的写法。

十分钟之后,两人坐在了校内一家专卖麻辣香锅的小店。等待上菜的时候,冯斯问:“今天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事呢,曾警官?”

“为了一起凶杀案,”曾炜说,“我发现我每次来找你,都是为了凶杀案,用迷信的说法来说,你还是一个灾星呢。”

“我不是跟您说过了么,我对詹教授真的没有其他多余的了解,我所知道的已经全部都告诉您了。”冯斯作坦诚状。

“我指的既不是你父亲的案子,也不是詹莹的案子,”曾炜看着冯斯的眼睛,“我今天想要问你的,是杨谨的事。”

冯斯脸上露出不解而迷惑的神情:“杨谨?那是谁?”

曾炜一边伸手撕开身前密封包装的消毒碗筷,一边用漫不经心的语调说:“小冯啊,在我面前,诚实一点没什么坏处。你以为我弄不到你当时报警的录音?或者你敢不敢跟我回去比对一下指纹和足迹?妈的,这破玩意儿真难撕……”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开口说:“看来我是赖不过去了。没错,那天我的确出现在了杨谨死亡的现场,不过我并没有杀他。”

“我相信你没有杀他,”曾炜喝了一口茶,慢吞吞地说,“我说的是真心话。我相信你没有杀你父亲冯琦州,也没有杀詹莹,也没有杀杨谨。但是我更相信,你和他们的死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关联;我更加相信,你了解很多的秘密,但却始终不愿意说出来。他们的死状可都不一般啊,尤其是詹莹和杨谨,我当了那么多年警察,可从没见过那种死法的人。”

冯斯没有回答。正好服务员把刚刚炒好还在滋滋作响的香锅端了上来,百叶、黄喉、海虾、午餐肉、藕片等食材炒得红红亮亮,看上去很是诱人。他胡乱往碗里夹了两筷子,不顾烫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却完全没有吃出味道来。

曾炜没有吃东西,而是点燃了一支烟,一口就吸下去一小半。他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小冯啊,单凭你出现在杨谨的死亡现场、又用他家的座机打报警电话,我就可以把你带回去、在另外一个可能让你很不舒服的地方慢慢问你。那样的话,你的人生可能也就毁了,所以我最后还是没有选择这样做。所以我希望你能坦诚一点,不要辜负了我的好意。”

冯斯心里忽然一惊,想到了一点别的。正如曾炜所说,现场留下了他的指纹和足迹,再加上报警电话能分析出他的语音,完全可以直接对他进行拘留审问。但听曾炜的口风,似乎是他压下了这件事,私人来找冯斯谈话,这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这个警察身上也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他在脑子里飞速地盘算着,但饶是他平时素有急智,此刻也一下子想不出该用什么话去搪塞曾炜。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以被轻易糊弄过去的人。他的额头开始冒汗了,并且深深地感受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感。

我看起来好像经历过很多事情,但当真正遇上厉害角色的时候,似乎还是没有什么办法。

他甚至忍不住在想:要不要先胡乱答应着,然后去找范量宇之类的人来干掉曾炜灭口?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他自己先吓了一大跳:这样的话,我和范量宇还有什么区别?

正在举棋不定,曾炜却又开口了:“好吧,既然你还没拿定主意,我就再给你一点时间,你先好好想想。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

说完,他真的站起身来向着店门口的柜台走去,看来是打算先结账然后走人,这个举动让冯斯目瞪口呆。曾炜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如果再这样逼他一会儿,说不定他就会崩溃。但就在这样一个胜负一线的关键时刻,曾炜竟然主动退让了,留给了冯斯宝贵的喘息时间。

这绝对不像是曾炜这样的精明人会犯下的错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还隐藏着什么更深的阴谋?

冯斯一头雾水。但无论怎样,曾炜暂时放过了他,总算能够稍微松口气了。正在这么想着,曾炜却又忽然折过头走回来,这让他的心里又是一沉。

“别紧张别紧张,你吃你的,”曾炜冲他扬了扬手里的一次性饭盒和塑料袋,“下午还有好多事,没时间单独吃饭了,我打包一点东西走,带在车上吃。警察命苦啊……”

冯斯一个人食不甘味地吃完了这份香锅。吃完之后,他却并不想回宿舍,只觉得胸口一阵阵的烦躁,简直让人想要找茬打一架来发泄发泄。当然了,刚刚才惹出篮球场上的那个风波,他是不敢再造次了,只能一个人孤独地在校园里溜达。

夏日已经基本过去,这时候算是夏末秋初的时节,也是北京城一年中最好的几个时节之一。天空湛蓝如洗,阳光明媚而不灼人,空气温凉怡人。此刻的校园里,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成双结对地在阳光下走过,单身的基佬们也成群结队地呼啸而过,挥洒着青春,让冯斯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他一向是那种不太愿意把自己的真实情感老是挂在嘴边的人,因此会为了在姜米面前无意的感慨而道歉,自嘲自己是祥林嫂。但是眼下,他觉得心里的这一大团乱麻快要缠成毛衣了,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解。

父亲死在眼前,他却至今不知道父亲的真实身份;以为已经死了十年的母亲突然复活,他仍然不知道母亲的身份;上述两位其实并非他的亲生父母,可他对亲生父母依然一无所知;他被很多人当成救星,又被很多人当成眼中钉,可同样的,他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身份。

而就是这么一个身世一团混沌的家伙,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已经有无穷无尽的麻烦需要处理了,偏偏还在“这个世界”里陷入了现实的法律纠纷,随时有可能被警察叔叔抓进局子里,然后再也出不来。

对于这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负担,确实重了一点点。这让他怎么能不对“普通”这两个字充满了全身心的羡慕。

他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到了走累的时候,正好来到露天篮球场旁边。于是他在球场边坐了下来,看着那些连运球和投篮姿势都不过关的大学生们的肆意挥洒,就好像在看一场NBA总决赛。场上打球的人换了好几拨,他还是坐在那里没有动,直到身上微微感觉到凉意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球场边的灯光亮了起来。打球的人也陆陆续续离开了球场。冯斯缩了缩脖子,想起今天的网游打钱还没处理,站起身来准备走回宿舍,就在这时候,七八个抱着篮球的人从场外走了进来。

“冯斯?”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他。

冯斯转头一看,心里又是一紧。来的这帮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系篮球队队友们。看样子,他们是打算趁着晚间人少点儿的时候来练球,没想到却和冯斯这个罪人狭路相逢了。

队长也看到了冯斯,脸立刻沉了下来,气呼呼地把头扭向一边。其他队友倒是比较友好,但彼此之间也有些讪讪的,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什么。

“啊,你们慢慢练,我先走了。”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这个沉默的尴尬,大步向外走去。刚刚走出篮球场的铁门,队长叫住了他。

“那个……那个叫周宇玮的人,住院了。”队长说。

冯斯一惊:“啊,我昨天一整天都在外面,不知道。他怎么了?不会是我打出的后遗症吧?”

“你以为你泰森啊?”队长嗤之以鼻,“他是昨天夜里在街上突然间昏倒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了劫匪,现在还没醒呢。不过奇怪的是,要说是劫匪的话,他身上又没有找到外伤。”

冯斯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这种没有外伤突然昏迷的事情,令他想到了某些特殊的群体,而周宇玮和这个群体之间,并非全然没有联系。

因为周宇玮的女朋友是文潇岚。

“我先走了!”他急匆匆地快步离开,来到无人的地方后,马上掏出手机拨打文潇岚的手机。电话通了,但响了十多声之后,始终无人应答。这让冯斯更加担心。他连忙又拨了另外一个和文潇岚同宿舍的女生的电话,得到的回答是文潇岚从前一天晚上就一直没有回宿舍。

冯斯想了想,又拨通了宁章闻家的座机,依旧是无人应答。他思索了一阵子,迈开步子,一路小跑着跑向教工宿舍,决定先在宁章闻家看看。宁章闻和关雪樱结伴出门旅行去了,文潇岚答应给他看房子,如果昨晚文潇岚曾住在家里,也许会留下什么线索。

来到教工宿舍楼下,他一眼就看见楼上亮着灯,说明屋里应该有人,但文潇岚为什么不接电话?

冯斯轻手轻脚地上了楼,掏出钥匙打算开门,但刚刚把钥匙插进锁孔,他的脑袋猛然间感受到一阵撕裂般的疼痛。这样突如其来的剧痛对他而言丝毫也不陌生——那是他对魔王的气息的感应。这样的感应未必来自魔王本体,力量足够强大的魔仆或者守卫人,也能让他产生这样共振般的疼痛,尽管其间的规律还没有摸清楚。

屋里有状况!冯斯抱着脑袋瘫软在地上。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他可以肯定,屋里有一个具备着强大力量的存在。如果文潇岚也在屋里的话,倒也解释了为什么她没法接电话。

——因为她极有可能处在危险当中。

冯斯努力想要站起来,但这一次头疼得却很不一般。纯粹从痛感而言,可能比不上之前经历过的那几次,但这一回,却还伴随着奇特的幻觉。

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幻觉,就好像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混沌之中,什么也看不清楚,但却能用第六感感受到周围所存在的威胁。一些隐藏在黑暗中的恐怖事物,带着陈腐而黑暗的气息,带着千年墓穴的泥土味道,没来由地让人心里一阵阵发紧,头皮发麻,仿佛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在冯斯的眼前,幻觉和现实中的场景交替闪过。他一会儿看见的是被昏暗的灯泡照亮的防盗门,一会儿只能看见凝滞的雾气和雾气中若隐若现的巨大轮廓。与此同时,脑子里的疼痛仍然在继续,尽管这样的疼痛他已经逐渐有些习惯了,却仍然让他很不爽。

所以,他不知不觉地开始努力集中精力,开始试图调集自己的思想来和这样的疼痛进行碰撞与交锋。他尝试着把这种无形的精神入侵有形化,在头脑中勾勒出它的实体,渐渐地,浓雾开始变淡,那种原本捉摸不到把握不住的痛觉,竟然真的一点一点地现出了可以被眼睛捕捉到的“形状”。

当这个实体越来越清晰,终于可以看清楚了之后,冯斯的心里居然生起了一丝滑稽的错觉。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居然是——一个高高的篮球架。

“你这是在玩儿我吧?”冯斯喃喃地说。他也似乎有那么一丁点懂得了,这个古怪的痛楚“实体”,是从他的内心深处发掘出来。他对什么事物担忧得最多,就有可能形成一个具体的意向。而在这几天里,最让他烦心的竟然是那场篮球赛,于是恐惧就选择了篮筐来作为形象代言人。

这可真有点活见鬼,冯斯想,我的生活里有无数的烦心事,光是昨天一天就耳闻了一桩死讯、再亲眼见识了一具能把胆小的人活活吓死的狰狞白骨,为什么最烦扰我的居然会是相比之下屁也算不上的篮球赛?不过很快地,他有点明白了。

其实我又是在为自己把难得的“普通”生活搞砸了而无限懊恼吧?

这么一想,怒火又升腾起来。他忽然迈开步子,向着那座孤零零的篮球架走了过去。黑沉沉的篮球架,架身上布满斑驳的锈迹,篮圈已经歪斜,篮板上也有着许多的裂缝,看起来简直像是从时光隧道里钻出来的。

冯斯计算着距离,开始由快步走变为小跑,当接近篮下之后,他左脚蹬地,高高地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那个原本已经歪斜下垂的篮筐。

“下来吧!”冯斯大声吼道。

在这个离奇的幻境中,他仿佛真的拥有了奥尼尔一样的神力和体重,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篮板是木头的而非奥尼尔砸碎的玻璃制品,也可能因为这个篮球架本身已经糟朽不堪了。总而言之,篮球架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开始整体歪斜,篮板向着地面的方向弯曲、下滑。

“给我下来!”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把心和肺都吼出来了。

喀喇一声,木制的篮板断裂了,它脱离了篮球架,掉了下来,也带着冯斯的身体坠地,把他压在了下面。但冯斯并没有感觉到身体的疼痛,反而有一种舒畅的快意。

紧跟着,眼前豁然开朗,方才包围住他的幻境不见了。现在他仍然站在昏黄的灯光下,插在防盗门里的钥匙还在带动着钥匙链轻微晃动。

头痛也消失了。

冯斯定了定神,转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他看到了一幕令他无论如何也意想不到的场景。他完全没有料想到,在宁章闻的家里会出现这样诡谲的场面。

他看到了范量宇,那个总是看不起他和捉弄他的双头怪人范量宇。范量宇捂着肚子,正坐在沙发上,从他的指缝间不断有鲜血流出来,手臂上也有几个触目惊心的圆洞。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扶着他,用棉纱等简单的工具帮助他止血。

——这个人赫然是文潇岚。

“妈的,这不是小白兔给大灰狼治病么……”冯斯不由叹为观止。他能看出来,文潇岚看着范量宇的伤口时,目光中的焦急和关切全都是真挚的,也就是说,她绝非是被逼迫帮助范量宇包扎伤口,而是真正把这个嗜血的怪物当成了朋友,或者至少也算是同仇敌忾的同伴。

范量宇看着冯斯走进门来,哼了一声,突然间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他扬起他那颗大头,狠狠地撞向沙发背后的墙壁,撞得咚咚作响。不过他的脑袋倒是足够坚硬,墙壁被撞得墙皮都开裂了,他依然若无其事,只是脸上的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你怎么啦?”文潇岚吓了一大跳。

“老子不爽!”范量宇怒吼着,“居然是这个百无一用的废物救了老子一命!太他妈的不爽了!”

“别这么说,你也救了我一命啊,”文潇岚说,“就当是扯平了。”

“老子还是不爽!”

四、

正当冯斯结束了无聊的枯坐、准备离开篮球场的时候,文潇岚正和范量宇一同,遭遇了她生平第一个可以称得上“敌人”的人。在此之前,她所经历的无非是考试的竞争对手、看她不爽于是在背后散布恶毒流言的女同学、学生会里篡位夺权互相倾轧的投机分子,在公司里暗中使坏的同期实习生,或者诸如此类的角色。这些人都曾经困扰过她,甚至于极大地困扰过她,但当真正面临死亡的威胁时,她才发现,那些日常龃龉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毛毛雨。

也好,她有些发狠地握紧手里的啤酒瓶,上次俞翰发狂的时候,毕竟事态还勉强可控,而这一次,我正好能真切地体会一下冯斯所遭遇过的一切。

“我跟你说过了,你派不上用场,乖乖躲起来,别妨碍我。”范量宇冷冷地说。

“你可以不管我,我死了反正也不关你任何事!”文潇岚同样冷硬地回应说。

范量宇不再说话,似乎真的再也不去理睬她。文潇岚缩身在桌子下面,着实有些难受,何况到现在为止,这个所谓的敌人一直都没有露面,她眼力所能看得到的,只有范量宇的一惊一乍。她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范量宇受重伤之后神经过敏产生了错觉。

但很快地她就意识到了不对劲——房间里的温度越来越冷了。这时候是夏末秋初,她也并没有开空调,气温却一点一点地下降,完全超过了夜晚降温的幅度,甚至有了一些凛冬的感觉,让她禁不住牙关发颤。而这种冷,和冬季的天寒地冻还有所不同,就像一种看似没有锋锐的钝刀,一点一点把那种阴冷的感觉送入到你的骨头里去。

就在这时候,她听到厨房的窗户位置发出了一阵不同寻常的怪响,就像是有什么塑料薄膜被轻轻撕裂了一样。而随着这一阵声音,阴冷的氛围也越来越重,几乎让她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快要冻僵了。

然后她就听到了脚步声。文潇岚有些意识过来,刚才的怪响大概是这个敌人越窗而入的声音。她记得因为下午楼外有工人清理下水道,窗外传来阵阵异味,所以厨房窗户是关上了的。而刚才并无玻璃碎裂的声响,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难道是直接从玻璃上穿过?

虽然害怕,她还是禁不住有些好奇,悄悄探出一点头,想要看看来人是什么样子的。但目光还没有触及到对方,身边的一切就陡然间发生了变化。

饭桌不见了。地板不见了。狭窄的客厅不见了。整个宁章闻的家都不见了。

她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广袤的草丛之中,放眼望去,四围一片空旷,完全看不见边际,只有摇曳的长草在月光下不断摇晃。而这些长草……全都是黑色的。

这是一片黑色的草原。

她再抬起头来,看到夜空无比清朗,却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任何云彩,因而显得很不自然。唯一一个挂在天空中的物体,是一轮如钩的残月,但这轮残月的颜色,是血红色。

“这就是……蠹痕?对吗?这是蠹痕所创造出的那种虚幻的空间?”尽管在极度的震惊中,文潇岚仍然没有失去理智。冯斯对她讲过的那些经历从心底浮现出来。

“是的,恭喜你也一起进来了,”范量宇的语气里充满了讥讽,“至于能不能活着出去,就很难说了。”

“活还是死,一会儿再说,”文潇岚放下啤酒瓶站了起来,开始活动手脚,“哪怕是死,也不能等死。”

“你在干什么?”范量宇问。

“我学过跆拳道。”文潇岚简单地说。

范量宇哈哈大笑起来。文潇岚有些恼火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姓冯的那个小子那么喜欢你,倒也不是全没道理的,”范量宇摇晃着他的大头,“你们俩都是这么不要命,这么自不量力,虽然都很二,有时候倒也有点给人提气的作用。”

文潇岚脸上一红:“他喜欢谁关你什么事?还有你才二呢!”

“不关我的事,不过么……”范量宇伸手向前一指,“你先看看你要面对的敌人,再考虑一下,你的跆拳道到底能不能派上用场吧。”

文潇岚的目光移向前方。在这片黑色的原野上,忽然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白色,恍若一场春雨之后惬意绽放的白色野花。但这些白色的体积却越来越大,高度也越来越高,渐渐地可以看出来,它们绝不是普通的花朵,而是……

文潇岚捂住了嘴,抑制着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借助着血红色的月光,她已经可以看清楚,那些从地上冒出来的并不是什么白色的野花,而是一具具惨白的骷髅。它们从泥土里钻了出来,伸展着已经成为白骨的四肢,仿佛士兵一般开始列队,密密麻麻地足有上百具。这一队由骷髅构成的军队,白色的骨骼上泛着红色的月光,犹如鲜血在滴淌,黑洞洞的眼眶里闪烁着绿莹莹的光芒,足以令任何一个人正常人见之而丧胆。

文潇岚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这一幕地狱般的恐怖场景。但几秒钟之后,她咬了咬牙,又重新睁开了眼睛。尽管整个身子都在簌簌发抖,尤其是两腿发软,她却仍然坚持着站立起来,站到范量宇身边,和他并肩而立。

“虽然抖得厉害,不过也算不错了。”范量宇的语气里仍然少不了讥刺,却也隐含着赞许。

“我那是冷了!”文潇岚大喊一声。这一声与其说是和范量宇斗嘴,倒不如说是给自己壮胆。不过效果还不错,这样嘶声怒吼一下之后,她觉得胆气壮了不少,身体也基本上不抖了。

“那么,女侠,你准备怎么对付这些骷髅呢?”范量宇问。

“来一个拆一个!”文潇岚恶狠狠地说,“老娘是练跆拳道的!”

“那就来一个试试吧。”范量宇怪笑一声,身子突然像弹簧一样弹了出去。没等文潇岚看清楚,他已经回到了原地,手里却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只被他抓住的骷髅战士。此刻这具狰狞的白骨正在范量宇的大手中拼命挣扎,咽喉处的软骨发出近乎啸叫般的刺耳声音,白森森的两只爪子几乎就要碰到文潇岚身上,吓得她本能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差一点就要手脚发软一屁股坐到地上去。

但看着范量宇眼神里讥嘲的眼光,一股“就是不能在这个王八蛋面前服输”的狠劲从心底升腾而起。她狠狠一跺脚,大踏步上前,飞起一脚踢在了白骨的胸口。她用的是跆拳道里基础的下踢动作,虽然只是业余学员,但天生一丝不苟的性格让她练得很是认真刻苦,这一脚的动作也足够标准。咔嚓一声,配合着靴子的硬度,骷髅的肋骨被她踢断了两根,但她的脚受到了相同的反作用力,令她一下子向后跌倒,脚踝像要断裂一样的疼痛。但她只是闷哼了一声,又挣扎着站了起来,看上去斗志十足。

这并不比伸脚去踩一只肥大的蟑螂更让人有心理压力,她想。

“可以了,停下吧,”范量宇说,“你已经证明了你的胆量,接下来交给我就行了。”

他手上轻微用力,这具文潇岚用尽全力才能踢断两根肋骨的骷髅立刻四分五裂,变成了一根根单独的骨头散落一地。然后他向文潇岚伸出了他的左手。

“握住我的手,”范量宇说,“这样我的蠹痕才不会伤到你。”

文潇岚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了手,放到范量宇的掌心里。范量宇的大手宽阔而粗糙,而且体温很低,那种冰凉的触感简直不像是活人。

范量宇的蠹痕开始散布出来,果然如他所言,双手交握之后,文潇岚没有受到蠹痕的伤害。她也可以稍微安心地仔细观察一下蠹痕了。的确如冯斯所形容的,如果仔细去看的话,蠹痕很像是把无形的空气化为了有形的实体,然后硬生生从中挖去一块,再填充上。范量宇的蠹痕呈浅灰色,并不是很显眼,甚至不容易看清边界,但她却知道,这个双头怪人的力量足以令这个时代的其他守卫人难以望其项背,甚至可以让妖兽也吓得颤抖。

但是这一次,范量宇的身上带着重伤,可能会让他的威力大打折扣。至于对面的这个她还不知道身份的敌人……

“我说,这个敌人……不会就是让你受伤的那个吧?”文潇岚急忙问。

“是其中之一,”范量宇的话语里充满傲气,“我杀掉了一个,漏掉了这一个。”

“真是没种,先是以二敌一,然后趁着你重伤来讨便宜。卑鄙的孬种。”文潇岚撇撇嘴,故意把这句话说得很大声。她平时并不会用这样尖锐甚至粗俗的词汇,但此时此刻,她想着,能够帮助范量宇刺激一下对方、让对方心浮气躁也是好的。

“倒不能这么说,”范量宇对文潇岚似乎越来越有耐心,居然愿意对她多做解释,“战斗、胜负、生死,从来无所谓卑鄙不卑鄙。我对自己的实力太有信心,没有想到会一下子遇到两个接近我的人,这是我自己的疏忽,怪不得别人。”

“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地方,范先生,”远处传来一个飘飘忽忽的声音,“你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总是把一切的挫折归咎为自己的不完美,这样的骄傲让人欣赏。”

文潇岚抬头看过去,只见前方的白骨军团分开了一条道,一个竹竿一样的高瘦身影慢慢走了过来。这个人看上去二十岁出头,至少有一米九的身高,身材却格外消瘦,惨白的脸颊上几乎没有什么肉,两条长长的胳膊看起来比女人的手臂还要纤细。他指挥的固然是一群骷髅,但他自己看上去也和骷髅没有太大的分别了。

“你已经邀请我进入了你的领域,也该告诉我你究竟是谁了吧?”范量宇冷冷地说,“这两年来,像你这样来自于不知名家族、却拥有惊人力量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在你们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幕后的指使者。”

“这些么,等你死后再去慢慢寻找吧。”竹竿一样的年轻人吹了一声口哨,哨声尖利刺耳。然后他飘飘悠悠地退开,消失在远处,浑似一个没有重量的风筝。

这口哨声仿佛就是命令。骷髅们开始分散,形成一个圆形的包围圈,把范量宇和文潇岚包围在其中。它们和范量宇差不多保持着十来米的距离,既不往前逼近,也不向后退。过了一阵子,有一只骷髅试探性地抬脚跨入了范量宇的蠹痕中,它浑身的骨骼立即响起了一阵碾房里磨子碾压谷物一样的声响,半秒钟后就化为了一堆细密的碎片,散落在黑色的草原之上。

“我记得冯斯和我说过,这种异域里的妖兽,其实是真实存在的,但它们非得依赖魔仆才行啊。”文潇岚问。

“人类也是会进化的。人和魔仆之间的界限,并没有那么不可逾越。”范量宇有些阴沉地回答。

“你是说这个人……”文潇岚捂住了嘴。

“是的,他大概已经半人半魔了,”范量宇说,“不过力量还不足。这些骨头渣子看起来吓人,杀伤力并不强。”

“是啊,我都能踢断它们的骨头……”文潇岚下意识地揉了揉脚踝,“但是现在它们在干什么呢?”

“在试图引诱我扩大我的蠹痕的边界,”范量宇说,“那样会消耗我的力量。这些骷髅,就是用来做炮灰的。”

果然,骷髅们开始一只一只地步入范量宇的蠹痕。它们并不急迫,并不一拥而上,而是每一次只进入一只。在范量宇碾压一样的强大力量下,他们几乎瞬间就化成了齑粉,但因为他们的存在,范量宇也始终不敢收回蠹痕。他只能不断地收缩蠹痕的范围,以便节省力量。

文潇岚在脑子里分析着形势,范量宇本来就有伤在身,假如继续这样耗下去的话,迟早会有支撑不住的时候,现在他最好的选择应该是主动出击,争取先把对面那个僵尸一样的年轻人干掉。但他却始终并没有任何行动。

她忽然间意识到了:这都是为了她!因为她也同样身陷这片异域之中,却又完全没有自保的能力,所以范量宇不能丢开她自己行事,而不得不以静制动,呆在原地不敢出击。

范量宇说得没错,我原本不该掺和进来的,强烈的悔意涌上文潇岚的心头。如果当时按照范量宇的说法,赶紧逃开,躲得越远越好,不被卷入这片异域,现在也就不会成为拖累了。她忽然有点明白过来,为什么范量宇说起冯斯的时候,经常都是那副讥刺加厌恶的神情,因为没有人比这个双头怪物更明白实力有多重要。在没有能力帮忙的时候,硬要握着啤酒瓶做出帮忙的样子,其实根本于事无补,反而只会害人害己而已。

这个怪物说的话虽然冷酷,却总是很有道理。也许这就是他能一直活到现在、斩杀无数敌人的原因。

“对不起……”文潇岚低声说。

“对不起是这个世上最没有用的三个字,”范量宇沉声说,“如果我们今天会死在这里,你说一万个对不起也不能救回我们的性命。现在,你得听我的。”

“下命令吧!”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如你所说,现在除了尽力弥补自己的错误,没有其他选择了。”

范量宇把右手食指塞进嘴里,用力咬破,然后把食指放到了文潇岚的面颊上,将鲜血涂抹在其上。文潇岚一阵战栗,却并没有躲开,她能够猜到,这是一种让她可以在范量宇的蠹痕内不受伤害的方法,否则的话,范量宇的左手不能离开她的身体,一旦真的发生激烈的战斗,也许第一个被范量宇蠹痕所杀的会是她自己。

范量宇松开左手,把手臂搭在她的肩膀上:“我很重,但你必须用尽全部力气撑住,然后扶着我向前冲,我需要集中精力。我受了伤,不能保证蠹痕内力量的均匀,如果有漏网的骷髅靠近,你要用自己的身体做肉盾,替我挡住它们的攻击。”

文潇岚坚定地点了点头:“我会的。不过下次你最好砍掉一个头,你那么重就是因为头太多了吧?”

“好,下次砍!”范量宇哈哈一笑,随即发出一声怒吼,“现在……冲吧!”

文潇岚用尽全身的力量,托着范量宇的身体向前奔跑着。这具身体确实很沉,即便没有她开玩笑所说的“头太多了”,夸张的肌肉比例也让这具身躯像橄榄球运动员一样沉重。但文潇岚咬紧了牙关,近乎拼命地支撑着范量宇的身体。范量宇的鲜血涂在她的脸上,早已失去温度,但她却有一种那血液依然滚烫的错觉,这样的错觉让她突然间无所畏惧,周围那些狰狞狂舞的骷髅变得就像儿童玩具一样滑稽可笑。

而在范量宇的蠹痕中,这些骷髅的命运并不比儿童玩具强多少。灰色的蠹痕扩张开来,就像是一团突如其来的暴怒的龙卷风,被卷入蠹痕的骷髅都在顷刻间像是被扔进了搅拌机一样,在尖锐的啸叫声中被搅得四分五裂,继而粉身碎骨,只剩下细微的骨渣。在这片黑色的原野中,范量宇就像一个疯狂的恶魔,将所到之处的一切都毁坏到极致。文潇岚托着他所走过的这一段距离,到处散落着白色而不规则的碎骨片,黑色的野草化为齑粉,露出下面紫色的土地,仿佛是开辟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虽然范量宇并没有明确描述过他的蠹痕,但文潇岚已经可以猜到,这种灰色蠹痕的作用,就是破坏,毁灭性的破坏。破坏神经,破坏血肉,破坏钢铁,破坏泥土,破坏被蠹痕卷入的一切事物。这是一种粗野而狂暴的能力,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和优雅丝毫不沾边,如海边的礁石般粗粝、坚硬、顽强。

任何人都不会愿意和这样的家伙为敌,但当他是你的同伴的时候,却会给你一种值得信任的安全感。

然而骷髅们并不是人,它们也并无畏惧之心,在范量宇以极大的破坏力一口气摧毁了三四十具骷髅之后,剩下的骷髅得到了新的指令。它们不再像之前那样试探性地上前,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着范量宇的蠹痕发起冲击,前赴后继。

如范量宇所说,他在受伤的状况下无法保持力量的均匀,随着骷髅们的大批涌入,他渐渐不能做到第一时间消灭掉他们。骷髅们虽然仍然在不断地倒下、粉碎,但倒下的方位却距离两人越来越近。五米、四米、三米……

而那个枯瘦的年轻人仍然距离两人有至少一百米左右的距离,正抄着两只手,十分悠闲地看向这边,好像是在等待着他们最终被那群凶悍的白骨战士彻底淹没。

文潇岚不觉有火,不顾肩背和双腿的酸疼,反而加快了脚步,继续扶着范量宇前进。而就在这时候,终于有第一只骷髅冲到了两人跟前。它被蠹痕攻击了一下,但力量不够集中,只毁掉了它半边身体。它耷拉着仿佛被炸掉了半边的森白头骨,摇摇晃晃地又向前逼近了两步,残存的左爪高高扬起,向着范量宇的头颅狠狠抓了下去。

文潇岚一惊,一时间顾不得多想,身子略略一斜,肩膀用劲把范量宇稍微顶开了一点,躲开了这一下攻击,却把她自己的右肩暴露在了骨爪之下。她闭上眼睛,等待着被骨爪抓中时的的剧痛。

噗的一声响,她忍不住身子颤抖了一下,但奇怪得很,别说痛感了,连一丁点轻微的触感也没有。她睁开眼睛一看,不由呆住了:竟然是范量宇伸出右臂,替她挡住了这一下。现在骷髅的五根爪子就嵌在范量宇右臂的小臂上,由于刺入得很深,连血都没有流出来。

“你……不是说好了我替你挡着吗?你怎么……”文潇岚有些语无伦次。

范量宇咧嘴一笑:“说说而已的,女人,不要太当真。继续往前!”

他暴喝一声,蠹痕再度发动,攻击他的这半个骷髅发出一声短促的怪叫,整个化为了粉尘。不知道怎么的,文潇岚忽然觉得精神极度振奋,连腰酸腿疼都忘了。她也像练跆拳道时那样,威势十足地喊叫了一声,想象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真正的守卫人,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可以支撑她托住范量宇迈开大步奋力向前。

终于,范量宇用他恐怖的力量消灭了所有的骷髅,两人也可以和那个僵尸一样的年轻人面对面了。此刻的黑色草原上,到处都是被范量宇的蠹痕所破坏出来的痕迹,就像是一道道紫色的伤口,白色的碎骨片更是到处都是。

“不愧是范先生!”年轻人笑容可掬地鼓着掌,“我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强悍的对手,我哥哥死在你手里半点也不冤枉。不过看起来,以你现在的状况,想要再干掉我,恐怕就有些难了。”

的确,范量宇的状况不大妙。在与白骨们缠斗的同时还要保护文潇岚,让他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和精力,肚腹上的伤口也重新开始流血。此刻他那颗丑陋的大头正在不住地喘息着,身子都有些站立不稳,只能依赖文潇岚来充当拐杖的角色。

“我一辈子都在做各种各样的难事,”范量宇发出一声狞笑,“越难越有趣。”

他轻轻拍了一下文潇岚的肩膀,文潇岚会意,很有默契地扶着他向前跨出两步。范量宇扩大了蠹痕的范围,把年轻人包裹在其中。但年轻人依旧站立在那里,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痛楚的表情。仔细看去,他的身体周围有一圈淡紫色的蠹痕,这蠹痕保护着他不被范量宇所侵害。

“范先生,你有点中气不足啊!”年轻人讥讽着,“看样子你的蠹痕没办法伤到我了,那我就不客气地还击了啊。”

他的双目忽然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紫色光芒,随即,淡紫色的蠹痕开始暴涨,一瞬间压倒了范量宇的灰色蠹痕。范量宇反应也快,急忙缩小蠹痕的范围,仅仅保留了半米左右的半径,刚刚好护住他和文潇岚。

“识时务者为俊杰!”年轻人仰天大笑,“你也看出来我们之间实力的差距了吗?”

文潇岚呸了一声,正想反唇相讥,范量宇摇摇头:“斗口无用。他的力量比前天两人合攻我的时候更强了,我就算不受伤,也只能和他战成平手。”

“两天的时间而已,怎么可能?”文潇岚很吃惊。

“没什么不可能的,附脑本身就是可以不断强化的,”范量宇冷笑一声,“唯一的风险无非是附脑压倒了本脑,从此失去控制、成为魔的附属而已。所以我们几大家族的人都会很谨慎,但别人自然有他们自己的想法。”

“铤而走险,只是为了所谓的力量,值得么?”文潇岚摇摇头。

“人生就是铤而走险,无所谓对错,”范量宇说,“别走出我的蠹痕,不然你会死得很难看。”

不必范量宇提醒,文潇岚也绝对不敢离开他半步。这个年轻人的蠹痕已经迅速扩展到了接近百米的半径,有着十分清晰的紫色界限,在这个界限之内的黑色野草,都在一点点地——液化。它们失去了固态的形体,化为黑色的浆液,在地上纵横流淌。同样的,被范量宇击毁的那些骷髅的碎骨也都跟着液化为白色的浓浆,混在黑色液体里,十分醒目。不过范量宇的蠹痕把这些液体全部挡住了,没有沾到两人身上。

“像不像咖啡拉花?”范量宇咧嘴一乐,“不过你要是碰到一点这种‘咖啡’,你的身体就会溶化。”

文潇岚打了个寒战,简直动也不敢动了。范量宇的蠹痕就像是这条黑色河流中的孤岛一样,岛上的两人苦苦支撑,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

“现在该怎么办?”文潇岚低声问。

“等,看谁的力量先用尽,”范量宇说,“蠹痕之间的较量就是这样,谁扛不住了,就会被对方击破、吞噬。现在看起来,先扛不住的大概是我。”

“也就是说,我们得死在这里了。”文潇岚叹了口气,很是忧郁,却并不显得太害怕。在她的周围,范量宇蠹痕的势力范围之外,整片草原几乎都已经全部溶解为黑白混杂的剧毒浆液,还不断泛着气泡。如范量宇所说,先是年轻人蠹痕范围内的一切发生液化,然后这些毒液再去沾染溶化蠹痕之外的野草,形成一条毒液的长河。当范量宇力量耗尽而无法维持蠹痕之后,他们两人也将会和那些黑草与碎骨一样,化为液体,消失无踪。

“你好像不怎么害怕?”范量宇斜眼看她,“我还以为你会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呢?”

“我才不会!”文潇岚白了他一眼,“就算要死,我也得注意形象,死也要死得好看!”

“说得也是,”范量宇笑了笑,“这里景色不错,挺适合寻死的。不过你未必会死。”

“未必会死?什么意思?”文潇岚一愣,“难道我们还有办法反败为胜活下去?”

“反败为胜是有可能的,活下去也是有可能的,不过,不是‘我们’。”范量宇抬头看着天空中的红色残月,神情仍旧十分淡漠,似乎这个人除了发火杀人之外,就再没有任何其他的情感波动。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更加迷糊。

“没什么,”范量宇摆了摆手,“想办法好好活下去吧。”

说完这句话,围绕在两人身畔的蠹痕突然间起了一点奇特的变化,颜色变成了令人不安的惨绿色。文潇岚猛然间意识到了点什么:“你想干什么?等一等!”

范量宇还没来得及答话,突然之间,地面开始了剧烈的震颤,如同地震一般。地上的黑色河流奔涌翻腾有如潮涨,剧毒的浪花朵朵绽放。

“这是怎么回事?”文潇岚也禁不住有些慌乱。她侧头看向范量宇,范量宇的表情却轻松了一些,似乎是又发现了转机。

“看来是有人扰动了这个家伙的精神。”范量宇伸手指向对面的年轻人。

果然,年轻人显得有些慌乱,惨白消瘦的脸上现出了不安的神情。他也开始回收蠹痕的范围,像是遭受到了某种不明的威胁。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的救星来了?”文潇岚有些不敢相信。

“大概是吧,”范量宇闷闷不乐,“但愿不要是我所猜想的那个人,那样实在是太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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