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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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伏羲。传说中华夏民族的始祖,无数神话传说中都曾提到过他。在那些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神话中,伏羲开启了中华文明的源头。

眼前的这个蛇身人头的魔仆,虽然矢口否认它就是伏羲,却很难让冯斯不去产生一些联想。这又可以作为魔王扶持早期人类文明的一个证据,他想,魔王果然是对人类有所图。

不过现在不是考据历史的时候。就在冯斯走神思考的工夫,魔仆已经离开它,蛇身滑行到李济身前。它低头打量了一番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如花少女、却拥有着惊人破坏力的敌人,忽然脸上露出了一些吃惊的神情。

“你侵占了别人的身体?你已经能自如地控制附脑的迁移了?”它发问道。看起来,相比李济的身份以及能力,它更在乎的是对方附脑的异常变化。

李济得意地一笑:“是的。我完成了一次伟大的进化,可以把我的思维和记忆全部转移进入附脑,并且可以利用附脑自由迁移。我过去的肉体已经被我抛弃掉了,现在这个身体年轻而健康,我很喜欢。”

“看来我真是在异域里呆了太长的时间了,”魔仆叹息一声,“真没想到,我能亲眼见到一个普通人类完成这样的奇迹。”

“你们的目的,就是想让人脑和附脑彻底融合吗?”站在一旁的冯斯忍不住发问,“那样能够得到什么?像她这样的怪物?”

那一瞬间他产生了这样的猜想:难道魔王的终极目标,就是制造李济这样的怪物?能够把一切生命的菁华都浓缩在小小的附脑里,尤其是把思想与灵魂都移入附脑,然后——就可以不断地更换身体?这算是什么,制造永远不担心身体会被毁灭的战士么?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思路有理。假如能把李济的进化之路提炼成一种可以大规模复制的技术,应用到人类身上,那就是一支不必怕死的史上最强悍军队了。只要附脑不死,身体怎么被损毁都可以随意更换,简直比科幻小说里的克隆人军团或者机器人军团还要牛逼一万倍。如果说一直以来,魔王都在追求着这样的进化效果,那完全是讲得通的。

冯斯正在兴奋不已,蛇身人头的魔仆却轻轻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犹如兜头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同时也令他产生了更深的迷惑。

“魔王想要制造像她这样的战士?”魔仆冷笑了一声,“你恐怕……完全猜错了。她这样的,是废品。”

话音刚落,他粗长的蟒尾猛地一甩,向着李济的身体抽去。

冯斯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当然对阴毒而又癫狂的李济毫无好感,如果有谁能把李济干掉,他会求之不得。然而,现在李济所操纵的,是姜米的身体。

好在李济的反应相当灵活,如她所言,这具年轻而健康的躯体十分好用。她灵巧地就地一滚,躲开了魔仆钢鞭一样的蛇尾,随即一团红色的烟云从她身上飞出,袭向魔仆的人头,那是她释放的魔虫。

魔仆并没有躲闪,魔虫就像暴怒的马蜂一样扑到了它身上,但它们虽然在魔仆身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却并没能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魔仆完全无视这些渺小的红色虫子,依然追逐着李济。冯斯猜想,大概是那层绿色的蟒皮材质特殊,魔虫也无法侵入;又或者魔仆本来就是这些虫子的老祖宗,不会为其所害。

失去了魔虫的威力,李济除了奔逃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她虽然也发动了蠹痕,但却始终不明白自己的蠹痕到底有什么作用,魔仆一次次进入她的蠹痕领域,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或者阻碍。反倒是魔仆一面用自己庞大却不失灵活的蛇身不停地紧逼追赶,一面驱动蠹痕,用它操控气流的能力进行攻击侵扰。

李济虽然获得了非凡的力量,但毕竟还是一个人,无法和魔仆正面抗衡。几个月前,四大家族的四位高手联手也抵挡不了一个低级的魔仆,何况眼前这位更加威武雄壮的人头怪。她绕着大树跑了几个圈子,最终还是被旋转的气流带得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

魔仆的蛇尾紧跟着赶上,把李济的身体卷了起来。李济拼命挣扎,身上不断有魔虫飞出,却完全无法挣脱巨蟒的缠绕。

“就人类而言,你的力量已经算不错了,”魔仆低头看着李济、或者说姜米的脸,“但你终究只是人,在魔仆面前,只能算得上是一只小小的害虫。”

“但是害虫也有逃命的方法。”李济的表情居然很是镇静,并不显得慌乱。她停止了挣扎,微微闭上双眼,魔仆也并不加力,饶有兴味地盯着她。几秒钟过后,李济骤然睁开眼睛,眼神里真正有了慌张的神色。

“你……你能封锁附脑的行动?”李济结结巴巴地问。

“附脑和我,都是属于魔王的,”魔仆用近乎轻柔的语调说,“你觉得是人类控制附脑更容易一点,还是我更容易一点呢?你以为在我面前你真的可以抛弃掉肉身逃走?”

李济的脸上终于现出极度恐慌的表情。她重新开始挣扎,但在巨大的蟒身的缠绕下,犹如蚍蜉撼大树。魔仆畸形的眼睛里流露出杀戮的快感,长长的蟒身一点一点收紧,似乎是打算以极慢的速度一点一点压断压碎李济身上的每一根骨头,让她尝尽极度的痛苦后再取走她的性命。

李济的面孔变得惨白而扭曲,呼吸也越来越急促,那是因为胸腔受到了压迫,可能有点喘不上气了。尽管已经陷入绝境,双方力量悬殊,她仍然在不甘心地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挣扎扭动着。但突然之间,她的眼睛瞪圆了,视线越过魔仆,望向了它的身后。

魔仆察觉到有异,停止了碾压,上身一扭,头已经转了过去。然后它眉头一皱:“你在搞什么?”

那是冯斯。先前魔仆用蛇身困住李济的时候,他不知为什么反向跑到了大树下,此刻又折了回来。在魔仆的视线里,可以看见冯斯手里抓着一大把黑色魔花,嘴里则鼓鼓囊囊地不停咀嚼着些什么,黑色的汁液正在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冯斯一面嚼着,一面慢慢走向了魔仆,咽喉处可以明显见到有东西在下咽。

“你居然在吃我的花?”魔仆看来很是惊诧,“你为什么要吃它们?你虽然是天选者,毕竟还是凡人之躯,你以为你能承受魔花的毒性?”

冯斯艰难地咽下嘴里刚刚嚼烂的一团花瓣,然后张开嘴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的舌头都肿了起来,已经很难发声了。这黑色魔花长相妖异、闻起来隐隐有烤肉的气味儿,入口一嚼却是既腥臭又辛辣无比,而且花汁里蕴含的毒性会迅速让口腔麻痹。

他尝试了几次,嘴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索性放弃了说话的努力,只是伸手指了指姜米的身体,然后回手在自己的心口比划了一下。魔仆愣了愣,随即会意:“你是想说,这个被附脑占据身体的小女孩,是你的……意中人?”

冯斯点了点头,魔仆哑然失笑:“难怪不得你那么紧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不过你要救她,为什么不直接来攻击我?”

冯斯指了指自己,然后摆了摆手,这个颇有智慧的魔仆再次领会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说你根本没有能力伤到我,那你吃花就能伤到我么?”

冯斯还没有应答,李济却已经阴笑起来了:“嘿嘿嘿嘿……他吞吃魔花不是为了伤害你,而是为了利用魔花的力量来激发他的体质,以便对我的蠹痕进行放大。幸好我抢占了这个小姑娘的身体,他虽然恨透了我,却不得不来救我,真是妙不可言啊,哈哈哈!”

“放大?”魔仆皱起眉头,思考了一阵子,“你们就是这样运用天选者的能力的?还真是暴殄天物呢。而且魔花虽然能激发蠹痕的力量,也是需要特定条件的,这样不顾性命地往肚子里塞,别提能不能奏效了。你就不怕先被毒死?”

冯斯比划了几下,发现单纯靠手势根本无法清楚表意,索性捡起一根被之前的龙卷风卷到地面上的树枝,在地上划出了两个大字。

一个字是“人”。另一个字是“拼”。

“你是说,作为一个人,此刻你只有不计后果地拼命?”魔仆的语声里隐隐有一些佩服。

冯斯点了点头,还想再写些什么,但突然之间,他扔下树枝,整个身体像一袋土豆一样砸到了地上。他捧着自己的肚腹,身子蜷成一团,喉咙里发出抑制不住的惨呼。

“疼……疼死我了……”他用肿得像猪肝一样的舌头含混不清地发出旁人压根听不懂的呻吟声。

二、

冯斯小时候因为顽皮好动,某一次刚吃过晚饭就去和小伙伴们蹦蹦跳跳地玩耍,结果得了阑尾炎,被养父母带到医院去开了一刀。那一次右下腹的剧烈疼痛,他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后来写作文的时候,他是这么写的:“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声,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

但是阑尾炎的腹痛,比起现在肚腹内的疼痛,似乎又算不得什么了。古人形容腹痛,喜欢用“刀绞”这个词,但冯斯觉得光是刀绞远远不足以表达出他此刻的痛苦。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用烧红的铁钩把他的内脏一件一件地摊开,然后再用一把生锈的刀子一片一片地碎割一样。

早知道少吃两朵了,看来有点消化不良……到这时候,他居然还留着一丁点幽默感,不过这样的幽默感马上就被淹没在潮水般涌来的疼痛中。他已经几乎连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要吞吃那些魔花都忘了,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头颅,自己的四肢,似乎自己的整个生命里就只剩下了疼痛,只剩下了疼得让人想一头撞死的肚子。

过了一会儿,疼痛感并没有减轻,却又开始向着全身蔓延。冯斯已经完全无法感受自己到底在地上滚了多少圈,擦破了多少块皮肤,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古代的腰斩凌迟之类的酷刑,真的比得上这种疼痛吗?

剧痛之中,他甚至产生了幻觉,眼前交替闪过自己这一生中所见过的不同身份的死者:他的养父冯琦州;试图绑架他并最终杀害了冯琦州的那些“低等家族”的杀手;在附脑的作用下变成了半人半蜘蛛怪物的翟建国,这个东北小城的潦倒穷汉也正是二十年前替他接生的医生;来自美国的詹莹教授,姜米的母亲,曾经一度让他感受到母亲般温暖的女性;杨谨,姜米的生父,虽然品格低下,却在生死之际选择了保护自己的女儿……

一张张阴阳两隔的面孔带着笑脸在他的脑海中一一浮现,和冯斯说着话,诱惑着他:“来吧!和我们一起去一个更好的世界吧!”在这些人的身畔,鸟语花香,阳光明媚,似乎真的是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呢。冯斯难以抵挡这样的诱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

但突然之间,在这些面孔的后面,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他看到了另外一张脸,让他一直挂怀于心的脸。

那是姜米的脸。姜米的眼里含着泪,冲他打着手势,那手势分明是在说:“别过来!我还需要你!”

这张脸让他骤然间热血上涌,忽然发出一声嘶吼:“我不去!你们滚开!”

幻觉消失了。冯斯再度回到了阴暗的金字塔内部,并且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有点适应了魔花的毒性,疼痛开始减轻了。他终于有余暇把目光投向魔仆和李济,这一看他怔住了。

李济已经挣脱了魔仆的缠绕。此时她竟然高高悬浮在半空中,和蛇身人头的魔仆相隔十余米,在两人的中间,红色的蠹痕和绿色的蠹痕混杂在一起,相互压制,却谁也压不住谁。

冯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惊人的一幕。假如忽略掉李济的本质,而只是把那个半空中的窈窕身影当做姜米的话,这幅画面简直堪称美丽,有点像美国科幻黄金时代所流行的那种杂志封面画:漂亮性感的女郎,庞大凶恶的怪兽,光怪陆离的背景,对比强烈的光影色调。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反应过来,拖着仍然疼痛的身体跑上前去。靠近之后,他看得更清楚,魔仆脸上再没有之前轻松的神态,显得十分凝重,甚至带有一丝紧张。李济却是一脸的胜券在握,表情颇为狰狞邪恶。

“臭小子,你居然真的成功了,哈哈哈!”李济发出一阵得意的狂笑,“只有人类的身体才能接受你的催化,这条小破蛇却享用不到,真是天助我也!”

冯斯明白过来,就在刚才那一阵死去活来的剧痛中,他竟然真的撞上了大运,通过魔花激发出了自己的催化能力。可能是肚腹里疼得太厉害了,让他都没有感觉到头疼,但效果是实实在在的。李济,一个通过移植附脑获得力量的人类,竟然压倒了魔仆的蠹痕。

看来老子这款催化剂还真是业界良心呢,冯斯禁不住苦笑一声。他朝着李济发问说:“李校长,现在你明白你的蠹痕是干什么的了吗?”

李济又是一阵狞笑:“妙不可言的功用。我的蠹痕,能够吸收他人蠹痕里的能量,是所有魔仆和守卫人的克星!”

冯斯大吃一惊,但看看魔仆的表情,知道立即并没有说谎。现在的形势对于魔仆而言无疑十分尴尬:它必须不断激发自己的能量,才能和李济相抗;但在双方蠹痕碰撞的过程中,它的力量又会源源不断地被吸走,相当于饮鸩止渴。此消彼长,不知道它能坚持多久。

两道蠹痕激烈地碰撞着,和冯斯过去多次见到过的那样,当力量相若的蠹痕彼此倾轧时,交界处会碰撞出电火花和闪电的弧光。仔细看去,魔仆的绿色蠹痕所占空间体积更大,但却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缩小,照这样下去,搞不好真的要让李济占到上风。

双方一步步后退,蠹痕的范围越扩越大,冯斯为了避免受到伤害,也只能跟着向后退。几分钟之后,拼斗中的两个怪物已经各自退到了金字塔的一侧,蠹痕的范围几乎扩张到了地面的每一处角落,把大树的大半截都包括在其中。这棵用于供养黑色花朵的大树,倒好像成为了划分李济和魔仆势力范围的分界线,有一半的黑色花朵落入了李济的蠹痕范围,剩下一半在魔仆的领域之中。

随着比拼的进一步加剧,被人为划分出来的这两片区域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态势。魔仆可能是把全副精力都放在和李济的对抗上,已经无法再精确掌控蠹痕内每一处的力量了。在它所占据的那一半领域里,好似遭遇了风灾,充满着空气高速流动和旋转所发出的尖啸声,辛辛苦苦培植的黑色魔花已经有一小半被狂风连根拔起,化为碎片,但他却无暇顾及。

冯斯则躲在了李济的蠹痕里。反正他是一个“废物”,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力量被吸收,但在这一片领域里,被李济的蠹痕波及到的魔花却产生了变化——它们开始一点一点地绽放。

这样的变化很是奇怪,因为按照李济的说法,她能够吸取魔王之力,这些魔花变得枯萎似乎才更合常理。但是现在,树皮的表面就像是刚刚下了一场春雨的草原,魔花争相怒放。

冯斯看着这些诡异而美丽的妖魔之花,不知怎么的,心里涌起了另外一层不安。眼下两个怪物正在性命相博,随时可能殃及他这条弱小的池鱼,已经足够糟糕了,魔花却让他的忧虑加剧了。他总觉得自己暂时忘掉了一点什么东西,关键的、要命的东西。

“你现在后悔了吧?”李济高声喊道,“刚才如果一下子杀死我,就不会有现在的困境了。你们这些怪物,总以为可以把别人戏弄于鼓掌之间,但最后先死的一定是你!”

最大的怪物就是你吧,你居然叫别人怪物,冯斯摇摇头。他倒也挺同情李济的遭遇。虽然这位副校长贪污受贿,本身人品不端,但那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审判与制裁,而不应当遭受王璐的私刑与利用。何况违法犯罪是一回事,李济原本也算是一个风度俨然的知识女性,却被附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甚至连原有的身体都彻底损毁了。

冯斯回想着自己认识李济之后的每一次见面。这个伪装成姜米祖母的女性,总是显得那么优雅慈和,但在关键时刻又总能做出坚定果敢的判断,就像在川东那座摩天轮上……

等等!摩天轮?

冯斯一下子想到了那个雨夜发生的事情,进而想到了玄化道院失踪的原因。那些古代守卫人中的佼佼者,获得了一朵黑色魔花,试图利用魔花来提升他们的“道术”。结果,魔花激发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能量,把整座道观连同里面的一切都关入了另一个空间,一个常人看不到也触碰不到的异度空间。

一朵魔花就造成了那样的剧变,而眼下,在这座金字塔内,有着成千上万朵魔花,假如它们也展现出同样的效用,那这一片原本就已经压缩过的空间里,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是会继续压缩、进入一个“异度空间中的异度空间”,还是……相反?

冯斯一下子满身冷汗。如果一个压缩到极点的空间因为剧烈的能量变化而“爆发”,他简直难以想象那样会造成怎么样的灾难性的结局。那已经不只是会杀死他和姜米,又或者杀死宾馆房间里的文潇岚的问题了——或许整座小镇都会被夷为平地。甚至,还可能波及到附近的青城山。

那样会死多少人呢?也许会比一场大地震还更加惨烈吧?

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冯斯大步跑向李济,一边跑一边大喊:“快停手!收了你的蠹痕!不能唤醒魔花!”

但刚刚跑出去没几步,从李济的身上陡然放出了一群魔虫,这些魔虫径直飞向冯斯,围住了他。远远地,李济冲着冯斯做了个“停下”的手势。魔虫们围着他上下飞舞,倒是并没有扑上来叮咬吞噬,但也绝不离开。

冯斯叹了口气,知道李济误会了他的手势,大概是以为自己会做出威胁她的事情,所以用魔虫逼住了自己。他稍微尝试着向前多踏出一步,魔虫立即扑到他的脸上,几只魔虫不客气地在他的手臂上咬了几口,虽然咬得很浅,也并没有钻进他的血肉里,但李济的意思是明白无误的:你要是再敢靠近,我就真的不客气。

李济只是一个欲求自己活命的人,没有守卫人家族的责任感,不会像梁野等人那样在意自己这个天选者的死活——惹恼了她,她真的会杀掉自己。想明白了这一点,冯斯只好站在原地不动了,内心的焦虑却无法压制。

隔着身边这群阻挡视线的讨厌的虫子,冯斯仍然可以勉强看到,那半树位于李济蠹痕内的黑色花朵就像是拥有了灵魂一样,开始不安分地舞动,并且逐渐开始闪烁出亮光。空气里隐隐有了一些类似臭氧一样的古怪气味,一股沉闷的低音响起,声音越来越重,震得冯斯的耳朵一阵阵的不舒服。

要他娘的糟糕!冯斯急得直跺脚,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可想。跺脚的时候他才注意到,金字塔的地面也开始轻微震动起来,就像是地震。他知道。那是这片缩微空间开始支撑不住的前兆,它随时可能崩塌。

正在激战中的双方也注意到了周围的异状。李济和魔仆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把自己的蠹痕稍微回收一点,停止交锋,围住冯斯的魔虫也飞了回去。冯斯这才能快步跑到李济面前,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蠢货!你用你的破虫子拦住我干什么!”

李济叹了口气:“你就是想来告诉我这件事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收起你的蠹痕!快点!相信我!”冯斯简直要把喉咙喊出血来了,“最起码别把魔花包在里面!”

李济犹豫了一下,再度收缩了自己的蠹痕,远离了巨树的范围。冯斯这才松了口气,简短地描述了一下他的推测:“也就是说,人类的附脑和这种魔花结合,所产生的终极效果大概就是造成空间畸变。现在看起来,可能会引发第二种情况——也是最糟糕的情况——这片空间会彻底崩溃。崩溃之后可能产生的,或许就是爆炸。幸好一切才刚刚开始,你现在收回蠹痕,还来得及。”

“那样的话,恐怕这个镇子都会不存在了。当然,比起我的命,这座镇子也没什么重要的。”李济有些后怕,也有些庆幸。她回过头望向魔仆,忽然间神色大变,冯斯连忙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一看也大吃一惊。

只见满树的黑色魔花不知何时纷纷被连根拔起,聚集成了一个巨型的黑色球体,飞到了魔仆身边。而魔仆也脱离了那个巨大的蟒身,只剩下头颅悬浮在半空中。花球和头颅会合在了一起,比起之前直冲云霄的大树和巨大的蟒身,这个新造型似乎节省了很多很多空间。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你……难道你……”

魔仆阴沉地笑了起来:“我和人类打了千万年的交道了,你以为会那么轻易地被人类的蠹痕击败?”

“你是故意让李济激发魔花的!”冯斯说,“因为你已经有了应对的方法,就像你之前把魔宫藏进那个小面猴一样!”

“这片空间就是我创建的,我当然懂得压缩空间的方法了,”魔仆的头颅在半空中一上一下地漂浮着,就像是在点头,“当初我利用张献忠完成了足够多的对人类的研究,只想要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培植魔花。正好在那时候,我终于发现了我的一个很重要的同类的踪迹。”

“同类?和你一样的魔仆?”冯斯一下子想起了阮猴子的后人远帆向他讲述的那个故事,“啊,就是阮猴子和张可旺在青峰山深处找到的那个魔仆!”

“没错,它是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失踪的,我苦苦寻找了他足足千年。只有找到它,我才能安心地开始培植。”魔仆说。

“它到底重要在哪儿?”冯斯问。

“它的身体分解后,能化为土壤,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培育魔花的土壤。”

“是不是就是树下面埋着死人的那种玩意儿?有点像果冻的那种胶状物?”

“是的。当发现它在青峰山后,我立即下令张献忠全力进行寻找,并且最终找到了它。然而以当时张献忠所控制的势力范围,实在很难找到一个地方可以保证不为外人发现,何况他的政权原本就摇摇欲坠。唯一的方法,就是创造出一片人类无法接近的空间。所以我先命令张献忠修建了这座金字塔,然后慢慢积蓄力量。在他的大西国行将崩溃的时候,我把整座金字塔藏入了面猴里。”

“看上去,人类社会风云变幻,你们魔仆纵然威力通神,也不太好混呢。”冯斯不无讥讽地说。

“那也是为什么从大西国之后,我再也没有现身过的原因,”魔仆哼了一声,“今天能亲眼见到一个天选者,我还是很高兴的,遗憾的是,你必须死在这里了。”

说完这句话,围绕在它身边的蠹痕陡然变换形状,变成了一个浑圆的球体,把黑色花球和魔仆一同笼罩在其中。与此同时,冯斯感到脚下一阵剧烈的摇晃,比之前那一次烈度强得多,让他一下子站不稳摔倒在了地上。空气开始狂乱地流动,恍如野兽在咆哮,随着地震的加剧,大树也开始左右摇晃,无数的枝叶从高处掉落下来。

“谢谢你们提醒了我!”魔仆狞笑着,“我将会毁掉这片空间,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李济不声不响地越过冯斯,先用自己的蠹痕包围住魔仆,然后拼命地释放出魔虫。但此刻魔仆的蠹痕已经转化为深黑色,在外层凝聚出了一层坚硬的保护罩,李济用尽全力也无法攻破。情急之下,她开始破口大骂,几乎用尽了冯斯所能想象的恶毒的诅咒,但这样的诅咒显然不能对魔仆产生丝毫伤害。闭合的黑色蠹痕中,魔仆和黑色魔花的颜色都开始越变越浅,冯斯猜测,那是它们正在飞速地转化形态,准备遁入异度空间。

而蠹痕之外的一切都在加速全面崩溃。地面已经大片大片地龟裂,纵横交错的裂缝把金字塔内部分成了无数块,就像是正在开裂的冰山。冯斯东奔西跑,渐渐发现可以供他站立的地方越来越少,正在紧张,背后忽然一紧,身子已经被一股大力拉扯得腾空而起。不用回头他也能猜到,那是李济的魔虫。

“你还真是好心……”冯斯喃喃地说。

“我从来不好心,只是你对我还有用。”李济说。

“我能有什么用?”冯斯不解,“现在我自身难保啊。”

“我要趁着魔仆还没有完全遁入新的空间,把它干掉,这样也许就能阻止这片空间的彻底崩溃,”李济说,“但我的力量不够,必须依靠你。”

“我知道,我是人见人爱的催化剂……”冯斯喃喃地说着,随手从风中捞起了几朵正被飓风刮得四散乱飞的魔花,准备塞进嘴里。他已经尝试过一次魔花毒性发作后生不如死的滋味,并不确定在那么短的时间间隔之后,自己的身体还能不能承受再来一次的冲击。然而,此刻他已经别无选择。摆在他面前的不只是他自己的生死,也不只是姜米和文潇岚的生死,而是一座镇子、一座大山和成千上万的人。

“凭你是没用的,老妖婆。”背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虚弱的声音。冯斯急忙回头,看见林静橦正在一瘸一拐地走近,腹部的伤口仍然有鲜血流出。

李济冷笑一声,正想说话,林静橦以一个不容打断的手势阻止了她:“别说废话了,这里发生了什么我也大致能猜到。你的蠹痕不是攻击性的,那些虫子也只能伤害人体,要打破魔仆的乌龟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靠我才行。你只需要做一件事:用你的魔虫把我们都吊到半空中,因为这块地面快要被毁干净了。”

她摊开右手,掌心处放着一根寒光闪闪的钢针,看起来十分尖锐。李济又是一声冷笑,却并没有说什么,显然她也能审时度势,知道此刻林静橦是唯一的希望。魔虫分成三股,把三人都带到了空中,灵活地躲闪着从高处砸下来的树枝和砖块。

“对了,如果在你这根针上涂上我的血,只要魔仆没有完全消失,都能击中他!”冯斯忽然想到了这一点,不由得颇为兴奋。

但林静橦摇了摇头:“我这根针发射出去后,和空气摩擦产生的高热会把你的血完全蒸发。没用的,我们只能赌运气。”

“好吧,赌运气……我还是继续当我的摧花狂魔。”冯斯自嘲地笑了笑,开始往嘴里大口大口地塞魔花,颇有几分牛嚼牡丹的气势。

“为防一会儿说不出话来,我先把遗言交代了,”他含含混混地说,“我的入党申请书在枕头下面……”

“史上最拙劣冷笑话。”林静橦板着脸说。

于是冯斯又吞了一堆魔花,又疼得死去活来,但这次还没法躺下——地面上能供他躺下的地方很难找了,只能由魔虫把他吊在半空中。那种感觉,活生生地像是被吊起来遭受一次满清十大酷刑。

不过他倒也发现,他的身体适应能力实在是强,第二次中毒虽然还是很痛,但痛感比起第一次要好很多,至少不至于让他如濒死体验一般产生幻觉了。所以他还能勉强睁开眼睛,看着这座即将倒塌的金字塔内发生的一切。

魔花压榨出了他现有的每一分力量,林静橦的蠹痕变得强沛无比,迅速填满了金字塔内的每一处空间。那枚钢针悬在空中,好似一枚蓄势待发的导弹,却始终并没有发射出去。冯斯知道,她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等待着魔仆的防护罩力量减弱的那一瞬间。他也有些担心,不知道林静橦到底能不能赶得及,因为一但魔仆成功遁入新空间,旧空间里的物质对它而言,大约就等于真空了吧。

他想要提醒林静橦,但张嘴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那自然是因为他的舌头再次因为中毒而肿成了猪肝。林静橦头也不回地说:“乖,别闹!我会算计好时机的,你闹也没用。”

冯斯只好乖乖闭嘴,眼看着那根钢针闪烁着明亮柔和的光芒,并且越来越亮,渐渐只能看到一团闪耀的光斑。与此同时,魔仆和身畔魔花的颜色越来越浅,说明它们距离逃遁也越来越近。

正当他觉得自己实在憋不住了,又想要再废话几句的时候,林静橦的身上忽然间光华暴涨,婀娜秀美的身姿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银色。她微微抬手,冯斯只觉得眼前一花,光斑状的钢针已经在瞬间消失了。他连忙把视线移到魔仆那边,这一看不觉有些瞠目结舌。

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刺中了魔仆的蠹痕,并没有被弹开,却也并没有一下子刺入。此时的钢针,就像是一个突入地层的钻探探头,正在一点一点地往里钻。魔仆终于露出了惊惶的神色,但此时正在全力开辟新的空间,却也无力再去加强防御了。

一厘米,两厘米……十厘米,二十厘米……这种钝刀割肉的感觉,对冯斯而言实在是太煎熬了。他甚至觉得,假如钢针一开始就被魔仆的蠹痕弾飞,大概他的神经也会好过一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决定无数人命运的一幕,就好像时间变慢了,整个世界在用慢镜头的速度运行一样。

魔仆头颅的颜色已经越来越接近透明了,而钻探机一般的钢针也一点点钻透“地层”,逼近了这颗头颅。这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跑道上的双方谁也输不起。

冯斯的身体被魔虫吊着,在空中晃来晃去,忽然间发现眼前的情景真是无比适合“提心吊胆”这个词汇。在那种惴惴不安的心境里,他简直想要闭上眼睛,就像球迷在自己支持的球队罚点球时那样,不敢再看下去。但很快地,那种天性中的混不吝又发作了。

老子就是要看着!冯斯想,哪怕是亲眼看到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了拉倒!

调整到这种心态后,他反而遍体通泰,浑身的疼痛都减轻了不少。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完全没入黑色的保护层,正以缓慢却不停顿的匀速在保护层中钻行,渐渐逼近了魔仆那双几乎快要裂开的畸形大眼。而在保护层的外围,已经出现了清晰可见的电光,冯斯明白,这样的闪电,意味着新的空间即将成型,就如同玄化道院的那个夜晚一样。到那个时候,魔仆的身体将会在“这个空间”里成为虚像还来得及吗?

距离仿佛是以微米来计算,而时间仿佛是以微秒来计算,每一分最细微的变化能足以把人的神经绷断。这一段时间短得眨眼即过,又好像比地球的寿命更加漫长。

终于,在又一道闪电过后,魔仆的头颅变成了水晶体一般的透明状态,而就在这一刹那,林静橦的钢针也刺入了它的头颅。冯斯几乎连呼吸都忘记了,看着魔仆可能的变化。

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没有,没有任何变化。从视觉上来说,钢针和头颅的图像的确重合了,但却没有产生任何变化。黑色保护层内的一切依然在透明化,惊心动魄的电光还在激闪。

失败了!钢针没能伤到魔仆。冯斯刹那间如坠冰窟。终于还是晚了一步,他郁闷地想着,一切都要结束了。魔仆将遁形,这片空间将会坍塌并产生巨大的爆炸,自己、姜米、文潇岚、林静橦……还有附近的无数无辜的人们,都将灰飞烟灭。

那一瞬间他甚至开始后悔,假如自己当初能够劝阻姜米不卷入这起事件,假如从一开始自己就选择浑浑噩噩地活着,不去探寻什么狗屁的真相,不去挖掘那些危险的秘密,就不会发生现在这样的惨剧。自己不是一直都想要做一个普通人、过普通人的生活么?为什么还要一头扎进这个危险的大漩涡?

他自怨自艾着,无奈地等死。但突然之间,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是魔仆的头颅里。冯斯看到,魔仆的头颅里,正好是钢针所处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小红点,极其细微的小红点。

他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那个小红点,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没错,并不是眼花,那里的确有一个小红点,并且在一点点地扩大,扩大到可以让人看出它到底是什么。

血珠。

那是一滴血珠,出现在魔仆头颅深处的血珠。

魔仆已经完全透明的脸开始扭曲,现出无比恐惧和无比愤怒的表情。伴随着这个表情,那一滴小小的血珠突然间急剧膨胀,化为一团惊心动魄的红色血雾。魔仆大张着嘴,似乎是在发出最后的怒吼,但这怒吼声已经无法传达到冯斯的耳中了。这个几乎伴随着人类漫长的文明进程一起走过的万年妖魔,最终却毁于一根针,由它的主人赐予人类的特异力量所创造的针。

“果然是天道好轮回啊。”冯斯轻叹一声。

随着这一声叹息,魔仆的头颅四分五裂,化为无数飞溅的碎块。那些闪耀的电光消失了,原本已经接近于消失的魔花重新恢复实体,在狂风中被吹得四散乱飞,成为魔仆最后的悼亡之物。

魔仆死了。

冯斯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都在疼痛,内脏就像是刚刚放到铁板上炙烤过一样。他实在撑不住了,决定不顾形象不顾体面地先睡一会儿,或者也可以说,先昏一会儿。

先昏一会儿之前,冯斯勉强睁开眼睛,看见这座庞大雄伟的金字塔已经变成了废墟。他这才想到,其实他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问魔仆,比如当初它是怎么想办法让玄化道院的道士把那个面猴一路带回川东的,比如这个金字塔形的奇怪建筑物是否是魔仆们用来互通消息的一种标志。但已经来不及了,魔仆已死,这些问题,也许只有遇到下一个魔仆的时候,才有机会解答了。

地面已经几乎完全塌陷,下方是幽深的黑色云气,魔虫吊着三个人,保证他们不会掉入脚下的无底深渊。冯斯忽然想到,如果此刻李济撤回魔虫,林静橦或许还有办法,他就只能一头栽下去了。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扭头看了一眼李济,李济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

“我的确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李济说,“但是你放心,现在我还不敢杀了你,接下来我们能不能顺利摆脱这片空间还不一定呢,我还需要天选者的力量。”

“这样最好,我可以放心地睡一会儿了。”冯斯用肿胀的舌头艰难地说,然后满意地点点头,合上了双眼。但没过多一会儿,一股本能的直觉让他感受到了危险临近,他不得不又睁开眼睛。这一看,他忍不住叫出了声。

——那棵巨大的树木正从中间断为两截,然后断成无数截木桩,重重砸了下去,不过并没有毁坏到太多东西,因为地面已经几乎不存在了。但其中一截巨大的木桩却恰好倒向李济所在的方向,而李济的视线正好在看向周围,完全没有注意到木桩的接近。

那可是姜米的身体。

那一刹那冯斯觉得自己简直状若癫狂。他拼命牵扯魔虫,魔虫大概是得到了李济不许伤害他的命令,并没有发力和他拉扯,乖乖地带着他飞向了李济。

“快躲开!”冯斯大吼着。但魔花的毒性还没有完全退去,他此刻依然口舌不清,也无法发出响亮的声音来压倒这座倒塌的金字塔里的各种杂音。李济并没有听到他的叫喊。

冯斯别无选择。他用亡命徒般的凶猛力道狠狠一甩手,带动着魔虫扑向了李济。在这一片天崩地裂般的混乱中,他模糊的双眼已经分不清那到底是李济还是姜米了。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把姜米的身体推了出去,然后感到一股无法抵挡的沉重力量重重击打在了腰间。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晕了过去。

三、

醒过来的时候,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提醒冯斯他已经身处在医院里了。冯斯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因为就在刚才那段长得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世纪的梦境里,他一直和姜米手拉着手,跋山涉水,四处奔走,却从来没有一刻分开。梦里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握着这只手的感觉,就叫做幸福,冯斯十分确定这一点。

但梦终究会醒来。冯斯长长地喘了一口气,肢体的感觉逐渐回复,随即他感到腰间一阵断折般的剧痛,禁不住呻吟出声。

“别动!”身边的一个声音说。那是文潇岚的声音。

冯斯猛地睁开眼睛。没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虽然腰疼的厉害,身上也有不少处被包扎起来,但至少还活着,而且手脚还能动弹。文潇岚正坐在病床边,手里拿着英语六级的单词本,学霸风采展露无遗。

“姜米呢?”在确认自己既没有挂掉也没有散架也没有瘫痪之后,冯斯的关注点立即转移。

“她……没有大碍,”文潇岚迟疑了一下说,“不过头被撞了一下,现在还在昏迷中。你别紧张,医生已经检查过了,确实没有大碍,相信我。”

“我相信你,而且她始终处在昏迷中,也未必是因为受伤,”冯斯点点头,“我饿了,能不能帮我变点吃的出来,然后给我讲讲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张口就要吃,说明你是真的活过来了,”文潇岚一笑,“你等着,我去食堂给你弄两个小炒。”

青椒肉丝。宫保鸡丁。最简单最常见的川菜,冯斯吃得差点噎住。他一面吃饭,文潇岚一面把后来的事情经过给他讲了一遍。

冯斯已经昏迷了整整一夜外加半天。前一天夜里,文潇岚和范量宇一直在宾馆房间里等待着,那个包含了一整个完整空间的暗红色光点就那样悬浮在半空中,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不只是文潇岚焦躁难安,范量宇也很罕见地显得有些心神不宁,说明这个怪物其实也对异度空间里发生的一切十分关注。

就当文潇岚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这种等待的压力时,悬浮在半空中的暗红色光点突然开始膨胀,一两秒的时间内就扩大到网球的大小。范量宇一把拉过文潇岚,把她拽到屋角,然后释放出蠹痕把她笼罩在其中。文潇岚注意到,他是先拉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再释放蠹痕,因为这样不会伤害到她。这个小小的细节似乎说明了这个双头怪人对她的一点关照,令她感到有些温暖。

光点继续膨胀,已经超过了一个斗笠的直径。文潇岚正在紧张,从红光中接二连三地摔出了三个人:姜米,冯斯和林静橦。随即,光球又开始收缩回光点。满身是血的林静橦一挥手,一个新凝成的小小的金属球把光点笼罩起来,然后她把这个金属球揣进了怀里。

“你居然懂得怎么从异空间里脱出,又懂得怎么收藏,看来我是低估了你的家族啊。”范量宇冷冷地说,“这是你们一直以来的图谋吧。”

“怎么,范先生,打算杀了我抢走它吗?”林静橦以同样冰冷的语气回应着,“就我对你的了解,你杀起人来从来百无禁忌,不管对方是不是女人,不管对方是否受伤。”

范量宇咧嘴一笑:“你不必激我。不过我今天不会强留你,因为我并没有把握掌控那么危险的东西。你把它带走,我会稍微心安一点。”

“其实,如果你真的想要它,哪怕是冒最大的风险,你也会把它抢走。你只是不想要它,对么?”林静橦目光炯炯。

范量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不错,在这件事情上,我比你们这些正常人还保守。我不信任魔花所提升的力量。不过么,如果你愿意以你的族人的生命去替我研究一下,我想我会挺乐意的。”

“那么,我就回去折腾族人的生命了。再见,范先生。”林静橦优雅地鞠了个躬,“顺便,如果天选者问起他是怎么被巨树砸了一下还没死也没瘫的话,你可以告诉他,我发现了他最后救人的动作,所以用操控金属的能力,在他被砸的一瞬间,把那块大木头切削开来,最终砸中他的木头并不大,不然的话,他就算不死,脊椎骨必断,也得一辈子瘫痪。但是另外一块碎片打中了小姑娘的头,所以她也许会昏迷一段时间。”

“另外,在跌落出来的一瞬间,我看得很清楚,李济的附脑钻出来逃走了。所以现在,他的小情人又回来了,不再是老妖婆了。”

“没想到居然是林静橦救了我一命……”冯斯下意识地揉了一下腰。还是很疼,但如林静橦所言,没有伤到脊椎,他至少不会变残废。后怕了一阵子之后,他发问道:“后来呢?林静橦走了,你叫110把我们送到了医院?”

文潇岚点点头。冯斯又问:“不过宾馆房间被毁得不成样子,你怎么解释的呢?”

文潇岚嫣然一笑:“不用解释。有范量宇在呢。”

“范量宇?”冯斯一愣。

“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赖到我身上就好了,不就是毁掉一个宾馆房间么。不必多说一个字,只要看到我的样子,谁都会相信这一切是我干的。’”文潇岚说,“说完他就打开房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了。果然如他所说的,没有任何人怀疑到我们头上,所有人都觉得是他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劫匪造成了这样的大破坏,他老人家的尊容还被当地记者添油加醋地一通描述,上报了呢,网上更是闹得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他现在也算是……网络红人了吧。只不过,我估计那几个被他吓傻了的宾馆服务员需要接受心理干预才行了。”

冯斯哈哈大笑,接着又叹了口气:“为了帮助你,他居然不惜让普通人看到他的那两颗大头。他对你还真不错呢。”

文潇岚没有接茬,却也并没有反驳,眼神里有一丝迷惘。冯斯又问:“我的行李呢?”

文潇岚从房间的一角把他的旅行袋拖了过来。冯斯从中找出了那枚大顺通宝,舒了一口气:“这玩意儿还在。”

“很重要么?”

“我不知道。但是木盒里一共装了三件东西:黑色的魔花、面猴和大顺通宝。现在魔花和面猴都已经被证明不是普通的事物,这枚大顺通宝,我想我也最好是把它收藏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它就会展现出不寻常的一面。”冯斯用手指夹着这枚古朴的钱币,若有所思。

冯斯所受的都只是外伤,魔花的毒性虽然猛烈,消解却也很快。两天后他就已经没有大碍,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姜米的病房里。按照文潇岚的说法,在跌出那个异域空间的时候,姜米的太阳穴附近有一个深深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正好和林静橦的说法相印证:那是李济钻出姜米的头颅逃走所留下的伤痕。

又过了两天,姜米终于醒来,除了精神略有些萎靡之外,神智很快就恢复得十分清醒。听冯斯讲完她被李济附体之后的遭遇后,她也十分后怕。

“幸好我们俩都没事,”姜米捏着冯斯的脸蛋,“这算不算是逃过一劫?是不是就可以苦尽甘来了?”

苦尽甘来?冯斯在心里叹了口气,怎么可能。未来仍然会是无穷无尽的危险和苦难。但他还是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等你伤养好了,我再陪你出去玩。这次咱们往东边走,去看看苏杭美景。”

“你不是着急回去上课么,好学生?”姜米带着笑意斜了他一眼。

尽管容色憔悴,但姜米这张笑盈盈的面容还是让冯斯一阵止不住的心动。他很想低下头去,亲吻姜米,但病房里正好有护工在打扫卫生,即便他一向胆大皮厚,也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姜米似乎猜出了他的心思,悄悄用手指在脸上做了个刮羞的动作取笑他。

护工刚刚出门,护士却又接踵而至。冯斯暗暗沮丧,乖乖地坐到了一旁。这个满脸严肃的女护士关好门,替姜米量了体温,调整了一下输液的滴注速度,然后递给她一个装了几片药片的小杯子和一杯水。姜米用水杯里的水送下了这几片药片,然后忽然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冯斯大惊,正准备过去查看究竟,护士已经开口了:“不用紧张,只是麻醉剂而已。”

这个护士虽然外表是女人,说话的口音却是男人!

冯斯随手抄起病床边摆放着的一个花瓶,那个男人声音的女护士又说话了:“我不是来害你们的,那个寄生物还在她体内,这样才能除掉它。”

冯斯悚然:“你说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在她体内又是什么意思?”

“我如果要杀你们,趁你们昏迷的时候下手岂不是方便的多?”护士说,“动用你的逻辑思维想一想,我现在有没有必要骗你。”

冯斯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低声说:“或许……你说的有道理吧。”

护士点点头,从衣兜里摸出一个针筒,针筒里填满了绿色的液体。他来到姜米身边,把针筒扎进姜米的静脉。冯斯好几次想要伸手阻止,但不知怎么的,这个男女不辨的护士给了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让他最终没有行动。

注射完成后,姜米陡然睁开眼睛,急促地呼吸着,脸上的表情异常痛苦,看起来就像是喉咙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喘不过气来。就在冯斯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时,他惊恐地发现,从姜米的嘴里爬出了一只小虫子!一只胖乎乎的、形状古怪布满皱纹的虫子,乍一看有点像菜青虫,但仔细看去,似乎更加接近于——大脑。

“这是附脑!”冯斯惊呼出声。他听说附脑这个名称已经有许久了,到了现在,才算是第一次见到真容。他发现这个东西和魔仆的标准形态之间,只有比例上的差距,外形却是基本一致的,都很像传说中的太岁,或者说,像人的大脑。

护士又掏出另一个针筒,比前一个小得多,这次里面装着的是淡红色的液体。他一手抓起那只正在四处乱爬的附脑,一手把这个小针筒扎了上去。附脑发出一声难听的尖锐叫声,整个身躯迅速变黑,化为了一滩黑水。这个附脑,或者说李济,就此永远地消失了。

护士扔掉针筒,摘下被弄脏的手套,长出了一口气,可见刚才的一系列动作也让他十分紧张。冯斯看向姜米,发现她虽然还在昏睡,但呼吸已经十分平稳,脸色也正常,这才终于放下心来。

“我不太明白,她……她知道很多事情!我和姜米之间发生的一切,她都知道!难道附脑还能吸取思维?”冯斯结结巴巴地问。

护士点点头:“如果是这种已经可以形成独立个体的,的确可以阅读宿主的大脑思想。再说了,年轻人之间的恋爱,都是一根筋的思维模式,那种老狐狸想要骗到你还不容易么?”

冯斯深感挫折,却又无力反驳,想想先前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居然是和一只老妖怪进行的,还险些接吻,简直让他有些反胃。过了好久,他才想起了最关键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

护士摘下护士帽,扯下那一头的长发,果然只是假发。然后他脱下护士服,露出一身普通的夹克装,再用不知什么东西往脸上抹了几抹,现出一张沧桑的面孔。这个护士,转瞬间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脸很陌生,但身形却依稀有些眼熟。接着他开口说话了,用的是一种相当嘶哑的嗓音:“我的声音你可能没听过,但这样的变嗓,你应该还记得吧?”

冯斯一下子跳了起来:“你是……陈叔!那个得了白癜风的陈叔!”

他的思绪一下子跳到了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就在他接到詹莹的当天晚上,去宁章闻家蹭饭的时候,这个被宁章闻叫做陈叔的老人带着一张得过白癜风的吓人的脸守在门口,吓了他一大跳。这之后,宁章闻也向冯斯讲过这位老邻居可悲可恨而又可怜的人生经历。

但是现在,这个有着陈叔嗓音的男人,却有着一张并不吓人的平凡的中年人面孔。冯斯又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后来曾经在川东好几次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我一直在猜测那是学校里的老师什么的,但其实……是你!”

“是的,你看到的背影是我,你看到的陈叔也是我,不过我并不是真正的陈叔。”中年男人说,“我原本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接近你而已,为此我事先调查了你的朋友宁章闻的背景,在此期间遇到了孤身一人即将死去的陈叔。这个人常年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一般人根本看都不敢看他的脸,即便是宁章闻和他也极少近距离接触,所以我正好能冒充他然后去接近宁章闻,并且借上门求助的机会在他家里放置窃听器。”

“你看来真是做足了功课,什么‘积攒了二十万想要赔给受害人家属’什么的,简直毫无破绽。我不得不说一声佩服。”冯斯微微苦笑。

“前提得是化妆能骗得过人,否则的话,谎话再圆也没用。”中年男人的话语里并不带夸耀,相反有一些忧伤,似乎这样高明的化妆技巧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失落。

“即便陈叔的脸足够吓人让人不敢仔细看,你的化妆也十分成功了,更别提刚才化妆成女护士,如果不开口说话我完全看不出破绽。”冯斯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怎么隐隐约约觉得,我听人说起过有什么人是做化妆师的,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我提醒你一下,”中年男人说,“我姓姜,叫姜辛明。”

“姓姜?姜……你是姜米的继父!姜米的继父!”冯斯只觉得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似乎都不足了。

四、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

“他是搞电影的。”

“导演吗?好厉害!”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

这是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之间的一段对话。那时候冯斯随口问,姜米随口答,根本没有想太多。但此时此刻,冯斯才明白过来,这个在两人的对话里一闪而过的人有多么重要。

“是的,我是姜米的继父,”姜辛明说,“我的职业是一个特效化妆师。”

“倒也难怪你扮成其他人总是那么惟妙惟肖了。”冯斯喃喃地说。他的心里涌起了无数的疑团:姜辛明到底是什么人?这个从职业上来说和詹莹的事业毫无联系的男人,为什么也会来到中国、卷入到这一系列的事件中来?而詹莹和姜米又为什么始终都不知情?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的疑问,但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解说了,这里是医院,很快就会有人来,”姜辛明说,“今天晚上八点,医院隔壁的咖啡厅见。”

冯斯点点头,姜辛明又说:“等姜米醒过来,别告诉她我来过。”

姜辛明离开后,冯斯心神不定地坐了一会儿,直到姜米醒来。他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姜米,只是按照承诺略去了姜辛明的戏份,只说是李济自己离开了她的身体。姜米的身体依然虚弱,并没有多问,和冯斯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再度沉沉睡去。

冯斯在满腹狐疑中等到了晚上,提前到咖啡馆里坐下。但他从七点半等到九点,喝掉了两杯咖啡,吃了一份三明治,姜辛明却一直没有现身。而此人并没有给他留下联系方式,他甚至不知道该拨什么电话号码去催促。

难道这个姓姜的放我鸽子了?冯斯不觉有些火起。但细细一想,从姜辛明下午和他说话的语气来看,绝不像是在戏弄他。那么事情可能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姜辛明可能遇到了什么意外。

冯斯有些坐不住了,再加上还在担心着姜米,打算先回医院去再说,但他还没来得及挪动屁股,已经有一个人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这并不是姜辛明,却也是他的老熟人。

那是四大家族中最显得高深莫测的俊美少年:路晗衣。

“姜辛明不会来了,”路晗衣说,“不过我不会让你在这儿白等的。我会给你一个解释。”

冯斯盯着路晗衣看了很久,这才开口说:“你杀了他?”

“我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会杀人,”路晗衣优雅地摇了摇手指,“我只是小小地修正了一下他的记忆而已。现在他只是一个到中国来旅行的好莱坞特效化妆师,并不知道任何关于我们的世界的事情。”

“讲讲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说,“我好像是看到了一个连环套,最后套来套去,我是最终的受害者。”

“没有那么夸张,你也算不上受害者,”路晗衣说,“姜辛明只是一个不得不进入局中的人。”

“不得不进入局中?什么意思?”冯斯问。

“你应该研读过詹莹教授留下来的资料了,”路晗衣说,“注意到过一个叫袁川江的名字吗?”

冯斯点点头:“我知道。哈德利教授提到过,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位中国学者去研究过玄化道院的事件了,那就是神话学家袁川江。据说袁川江去世很早,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袁志何了,后来有一部分被哈德利得到。但是袁志何已经被杀了啊。”

路晗衣微微一笑:“资料不只留给了袁志何。袁川江还有一个女学生,名叫汤素静。几个月之前,我循着袁川江这条线找到了汤素静,发现她已经身染绝症,离死不远……”

路晗衣讲述了他和汤素静会面的过程:“袁川江并不知晓魔王世界的存在,但他从玄化道院和黑色魔花入手,掌握了大量和此类空间变异相关的资料,并且亲身接触过一些拥有低级附脑而不自知的人,对附脑的特性也有一些研究。袁川江的这些成果后来落到了一些官僚的手里,完全尘封起来,汤素静把寻找的线索告诉了我,我循着线索得到了那些资料,补上了很多我们一直在苦苦追寻的缺漏,非常有价值。作为回报,我把守卫人世界的秘密告诉了她,说完之后,按照她的请求,我结束了她的生命,以免她继续受痛苦的煎熬。”

“这也算是仁慈的杀人了,虽然不合法,但我能理解,”冯斯说,“不过你就不怕她偷偷录音什么的?”

“事实上,她录了,”路晗衣说,“她在衣兜里装了一个小录音笔,但那点儿小动作怎么可能瞒得过我。不过我并没有阻止她。”

“为什么?那样魔王的秘密不就流传出去了吗?”冯斯不解。

“在没有亲眼见到证据的情况下,凭我那一番话,会有谁相信吗?”路晗衣讥嘲地笑了笑,“换了是你,听到一段录音,有人煞有介事地和你讲,你所生存的世界背后还有一个魔的世界,有一些特殊的存在一直在改变人类的进城,你相信吗?”

“你说得对。旁人会把它当成小说家讲的故事,或者疯子的呓语。”冯斯说。

“所以我压根不担心这东西会被无关的人听到,汤素静也绝对能想到这一点,那么她偷偷录音,很显然是想要把它留给一个能听懂的人——这个人说不定会提供我更多的帮助。问题就在于,这个人是谁。”路晗衣说。

冯斯琢磨了一下:“按你刚才说的,汤素静听完你说的话,就马上由你结束了她的生命。也就是说,她不可能留下什么特殊的遗言来处理这个录音笔了。那么,能得到这个录音笔的,只有一个人——她的遗产继承人。”

“你的反应很快。”路晗衣赞许地说,“没错,我也是那么想的,离开她之后,就第一时间调查了她的身世背景。汤素静曾经结过婚,育有一子,但很早就离婚了,儿子跟随前夫移民到了美国,此后一直定居在那里。所以,她的儿子就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

“嗯,那样的话,录音笔就应该归她儿子了……等等!美国?”冯斯一拍桌子,把正在为路晗衣倒水的服务员吓了一跳,手里的水壶差点掉到地上。等到服务员走后,冯斯极力压低了嗓子,满脸都是惊奇和不可思议:“汤素静的儿子就是姜米的继父!”

路晗衣看来十分欣赏冯斯这副惊讶的表情:“没错,汤素静的儿子名叫姜辛明,就是你女朋友的继父。不过你摆出这张吃惊的脸,摆早了,还有更劲爆的内容在后面呢。”

“‘劲爆’这个词一般都带点贬义吧,”冯斯咕哝着,“不过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你说吧。”

“你还真说对了。按照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这件事确实带点违背道德的色彩。”路晗衣暧昧地一笑,“姜辛明是汤素静和袁川江的私生子。怎么样,劲不劲爆?”

冯斯又要了一杯冰咖啡,似乎咖啡因加冰块能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他在心里梳理着事情的前因后果,发现似乎有一条无形的命运之线,把无数人牵连在了一起。袁川江、汤素静、姜辛明、詹莹、哈德利教授……这些被卷入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尽管并没有完全明白他们到底面对着的是什么,却同样在承受着命运的审判。

“袁川江展开研究的时候,因为研究的内容太过超越常识,所以受到了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就是他的学生汤素静,两个人产生感情也不足为奇。为此他从来不敢对外公开姜辛明的真实身份,却叮嘱汤素静,要把他最核心的研究资料都留给姜辛明。这也是为什么我故意让汤素静录音的原因——我怀疑她指点我找到的,可能并不是完整的资料,那份录音的最终得主,也许才掌握着核心的信息。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袁川江所进行的一些和‘不明寄生物’——也就是附脑——的研究成果,都在姜辛明手里,而姜辛明牢牢记住了父亲当年的遭遇,虽然从来没有放弃过研究,却一直连考古学家的外皮都没有披上。”路晗衣说。

冯斯想了想:“是啊,他明面上的职业是特效化妆师。照这么说,他娶詹教授为妻,也许并不是出于爱情,而只是因为……妻子是考古学家,家里摆放大量的专业书籍也不会引人怀疑了,他可以趁詹教授不注意悄悄地阅读,更可以通过詹教授获取大量的资料?”

“我没有办法去猜度他的内心,”路晗衣耸耸肩,“不过他们的夫妻感情比较淡漠,大概是事实吧。”

冯斯一摆手:“算了,不说这些了,还是先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弄明白吧。录音笔到了姜辛明手里,袁川江的资料和守卫人世界的真相相互印证,他大概猜到了玄化道院和魔花的意义;碰巧在那段时间,詹莹也得到了哈德利教授的遗物的信息。姜辛明应该是想要得到哈德利教授的资料,让手里的信息更加完善,比如玄化道院的确切地址。所以他以出门拍电影为理由骗了詹莹,先一步来到中国。后来我还听到过詹莹和他打越洋电话,那或许是用了更改号码显示一类的技术手段,实际上他的人早就在中国了。不过我不太明白,他是怎么盯上我的。”

他用略带凶狠的眼光盯着路晗衣,路晗衣轻松地啜了一口饮料:“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当然不必瞒你了。没错,是我故意泄露了你的信息给他,他对你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并且想到了通过宁章闻家来监控你动向的办法。”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捏紧了拳头。

“梁野应该已经告诉过你,玄化道院是守卫人历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也是一个不得触碰的禁忌,因为那种能让一整座道院离奇消失的力量太过骇人,一旦被人掌握,也许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路晗衣说,“我倒并不是垂涎那种强大的力量,而是觉得,从这样的离奇失踪中,或许能挖掘出附脑的本质,从而找到魔王阴谋的真相。”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冯斯目光中的凶狠消失了,“其实你也和我一样,不喜欢糊里糊涂地活着。你是想要借姜辛明的手来利用我,去探寻魔王的真相。这才是你最大的目的。”

“是的,在这一点上,我和姜辛明不谋而合,”路晗衣说,“我们都认定,蕴藏在你体内的未知力量才是解开这一切的关键,必须要想方设法把你骗到玄化道院的消失现场。我们所没有预料到的是,王璐竟然也插手其中,而且下手比我更狠。”

“那天晚上出现的那些人,具体到底是什么身份?”冯斯问,“李济只告诉了我,绑架她的人其实是王璐安排的内应,一方面是把我引到摩天轮那里去,一方面也是让李济更加得到我的信任。但是那几个能催动蠹痕的人又是干什么的?那个替我打了掩护的摩天轮控制员呢?”

“那几个人,都是黑暗家族的成员,但是是王璐故意泄露消息给他们的。”路晗衣回答,“因为守卫人的禁忌,我们的人是不能靠近那里的,只有黑暗家族的成员无所顾忌。当然,那样做很冒险,因为单凭当时的李济的力量,是敌不过他们的,只是他们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玄化道院上,才让魔虫钻了空子。至于那个被你胁迫却说谎替你掩盖的人么……是我的手下。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只不过是得到了我的死命令,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配合你的行动。看,我对你够好吧?”

路晗衣扮了个鬼脸。冯斯无奈地摇摇头:“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这几大家族,一个个张口闭口禁忌禁忌,但又一个个曲线救国,连用的手段都差不多。”

“这就叫做相爱相杀吧。”路晗衣微笑着说。

“这样的话,那天夜里的事情总算是清楚了,不过我觉得,王璐并不是下手比你更狠,只是比你更早而已,”冯斯说,“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一旦有必要,你杀起人来只可能比王璐更狠。只不过这一次,王璐让你不必负担那么重的罪责罢了。”

“我不否认这一点。”路晗衣神色自如。

“所以事情倒是很清楚了,”冯斯一脸的郁闷,“我和姜米自以为拿到了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资料,其实一直是在被你和王璐牵着鼻子走,一步步把我们引到川东,再引到青城山。说起来我有个问题,当我在川东那个雨夜之后被带进局子里问话时,曾经告诉警察,李济是杨谨的母亲季华。但那其实只是李济编造的谎言,应该一戳就破才对,却没有引来任何麻烦。那是你在暗中帮忙吗?”

“警察局里保住李济的确是我干的,我的手下正好有人的蠹痕可以干扰人的精神,令人产生幻觉。”路晗衣说,“我倒是并不在乎李济,但李济的谎言一旦被戳穿,你们俩也会被警方重新怀疑,那就麻烦了。”

“但按照你的行事手段,为什么始终没有直接杀掉李济呢?”冯斯问。

“道理很简单,我当时出现在川东本来就是冒了大险,家族禁忌毕竟是禁忌,我就算违背禁忌,也只能偷偷摸摸的。”路晗衣说,“而李济不属于任何家族,只有她才能一直跟着你,保护你。你明白了吗?虽然你的确做成了很多事,帮了我的大忙,但离开旁人的保护,你终究……还是个废物。”

冯斯说不出话来。虽然他已经多次被人挖苦为废物,每一次听到对方这样说话,心里依然觉得有些刺痛。但很快地,他又想到点别的:“你刚才说,你的手下有人可以用蠹痕干扰人的精神。我在成都的时候,曾经被抓进派出所,然后半夜突然发生火灾,嫌犯们莫名其妙骚乱起来……”

“没错,那也是我的人干的,”路晗衣说,“我并不想做得那么明显,那样群体性的近乎癔症一样的癫狂,肯定会引人怀疑,但当时时间来不及了,只能铤而走险。不过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把事件定性为有人在水中投入致幻药物,马虎算是解决了。”

冯斯无奈地鼓起腮帮,像气球放气一样呼出一口气:“这么说来,我还得感谢你了。那么,最后一个问题,那个还俗的道士何少衡,被杀的方式明显和王璐之前的几次下手不一样,是你的人干的吗?”

“不是。他的被杀也在我的计划之外。”路晗衣说,“我已经派人在查了,暂时没有结果。不过何少衡在临死前的搏斗中抓伤了这个凶手,指甲里留有凶手的血肉,应该迟早能找到这个人。”

冯斯喝下了最后一口冰咖啡。经过这一番对话,这一次惊险旅程中的绝大部分谜团总算是有了解释了。还有一些和他无关的问题他也想问,却又觉得问出口路晗衣也不会说。

“你好像在‘最后一个问题’之后,还有想问的?”路晗衣看出了他的欲言又止。

“啊,和我的经历没什么关系,只是之前范量宇曾经提过,在南方有一个废弃的医院也引起了各大家族的关注。我就是纯粹好奇想起了那件事,你不说也没事儿。”冯斯说。

“那倒没什么不能说的,其实和你这一次的四川之行,表面上看起来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内在却是联系在一起的。”路晗衣说,“某些黑暗家族得到了特殊的新技术,可以大大提升附脑的力量,所以在那里制造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怪物,比如我就见过一个能轻微抵抗蠹痕的,那可能代表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进化方向。南方医院并不只是一个个例。这些年来,围绕着附脑,发生的事件越来越多,原本几十百把年才会遇上一次的魔仆与魔兽的骚动也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我们怀疑,这是沉睡已久的魔王开始有所行动了,而他行动的关键,就在于附脑。所以弄清楚附脑和魔王的本质才显得那么迫切、那么重要,否则我们连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对抗他呢?”

“是啊,这几天这个问题也一直在缠绕着我,怎么都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解释。”冯斯敲着自己的头,显得很苦恼。

“你不妨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路晗衣说。

冯斯用手指轻轻敲着咖啡杯:“如果只是为了占领地球什么的科幻电影里的大俗套,魔王几亿年前就能做到;如果只是为了培养奴仆,魔仆和妖兽的力量还不够大么?远比普通人类更好用,挖通喜马拉雅山恐怕都够了吧。所以,一定是人脑和附脑结合之后,能发挥什么极其特殊的功用,是魔仆和妖兽都无法完成的功用,这才导致了魔王们在对人类的态度上如此纠结,甚至产生致命的分歧。”

“在金字塔里的时候,我也曾经猜想过,是不是魔王是想要制造一种把全部生命精华都蕴含在附脑里、可以不断更换身体的生化怪物。从李济当时表现出的力量来看,这个想法似乎还有点靠谱,但魔仆完全否定了我的这个思路。他说,李济这样的进化绝不是成功,而是废品。所以我彻底糊涂了。如果能弄明白魔王到底想要的是什么,那也许我们就可以猜测出魔王的身份了。”

路晗衣难得地展露出一种严肃的神情:“是的,的确一时还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样,你这一次的经历已经帮助我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确定了魔王的阴谋和诱使人类移植附脑有关,下一步的行动就有方向了。”

“又是疯狂的人体试验么?”冯斯冷冷地问,“就像王璐那样,随便抓一个无辜的人来下手,把他们变成疯子?”

路晗衣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

冯斯往椅背上一靠,闭上眼睛,只觉得深深的疲惫涌上心头:“这不是一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想做普通人,但却只能跟着你们越陷越深。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你们发现我不是什么狗屁的天选者,狗屁的催化剂,这一切都是误会,这样我还能脱身出来,做一个每天逃课、打篮球、赚钱的废柴大学生。”

“这些事情已经刻在你心里了,你能忘得掉么?”路晗衣说。

“你可以更改我的记忆嘛,就像你对姜辛明所做的那样。”冯斯悻悻地说。

“不,姜辛明的记忆并不是被迫消除的。事实上,是他主动求的我。”路晗衣说。

“他主动求你?为什么?”冯斯又是一惊。

路晗衣轻笑一声:“很好解释。姜辛明原本是期望着能完整地揭开这一系列事件的秘密,为他的父亲正名,当然也能让自己一举成名。但是经过了到中国后这一系列的事件,他意识到,这个黑暗事件的真相是绝对不容许他揭露的,一旦揭出来,不只是他,连带姜米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和妻子虽然感情一般,但对这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女儿倒是真不错。”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算他真的打算不顾性命地揭露这一切,我们也有办法让他的揭露变成谎言、欺骗和笑话。他已经见识过我们的能量,很清楚这一点,也就是说,即便他想要努力挣扎,结果也毫无意义。考虑明白了这一层,他决定主动放弃。这样的话,至少他能继续他过去的安稳生活,以及拥有一颗平静的心。”

“安稳的生活……一颗平静的心……”冯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他的目光越过路晗衣,穿过咖啡馆的玻璃窗,望向无限延伸的远处,目光中充满了迷茫。他的手握着已经空了的玻璃杯,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简直让人怀疑他会把杯子生生捏碎。路晗衣一直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出声打扰。两人就像是两具凝固的雕像,被从充满常理的美好世界中生拉硬拽出来,沉默而倔强。

足足过了十分钟,冯斯才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他的手不再发抖,目光也不再迷茫,双眸里除了一种铁一样的坚定之外,还有一丝浓得化不开的深深的哀伤。而路晗衣的双眸,仿佛已经直接看透了他的内心。

“做好决定了吗?”路晗衣问他。

“未来会更加危险,对吗?”冯斯反问。

路晗衣很肯定地点点头:“混乱而血腥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所有的势力都会卷入其中,而魔王……随时可能觉醒。我不知道‘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句话会否应验,但我肯定,那绝对不会是什么好日子。简单地说,你别再奢望任何安稳的生活了,你已经踏上了一个天选者应该踏上的道路。”

“那我就明白了,”冯斯紧抿着嘴唇,额头上有深深的皱纹,“我决定了。不过,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由你做主。”路晗衣说。

五、

姜米仍然在熟睡中。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面部线条显得更加柔和而秀美,就像是一副静谧的油画。冯斯坐在病床边,抑制着呼吸,看着姜米尤带笑意的面容,满眼都是化不开的忧郁。

姜米翻了个身,缓缓睁开眼睛,冯斯连忙换出一副笑脸:“你还真能睡。”

“脑袋被人扎了个洞,还不让我多睡会儿?”姜米嘟囔着,轻轻从枕头上抬起头来,侧移了一下上半身,把身体慵懒地靠在冯斯身上,“还是这个肉枕头舒服。”

冯斯伸出手臂揽住她:“当心您那颗被人扎了个洞的脑袋。”

“其实还好,居然不怎么觉得疼,”姜米说,“不过,我被老妖婆控制的时候什么样?是不是很丑怪?”

“您这么貌美如花,怎么样都不会丑的。”

“这话我爱听!”

“我想申请到北京来做交换生。”姜米忽然说。

冯斯一呆:“为什么?”

姜米伸出手指,在冯斯的额头上弹了一下:“废话,当然是看着你这个笨蛋啊!你那么笨那么呆,没有我看着,跑丢了怎么办?”

“说得也是,”冯斯搔搔头皮,“那就过来吧。”

这次轮到姜米发呆了:“不是吧?你怎么答应得那么痛快?这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啊。”

“不是我的风格?那我的风格应该是什么样?”冯斯反问。

“你嘛,按照你惯常的德性,难道不是应该马上皱起眉头,从身上掏出安全手册,翻到第二百五十页,然后大肆教育我‘哎呀留在中国好危险啊!哎呀魔仆好危险啊!哎呀守卫人好危险啊!哎呀我就是危险制造机啊!你应该回到安全的美帝,好好地去过你的生活,不要搅进这些危险里面来!’”姜米这一口气不带停顿地说下去,语气倒是模仿得活灵活现。

“你的贯口功底果然非同凡响,不到中国来专职当个相声艺术家太屈才了。”冯斯哈哈大笑起来,眼眶却不禁又湿润了。

“你说我刚才学得像不像?你是不是一贯都是这么思前想后得让人想揍你的样子?”姜米不依不饶。

冯斯叹了口气:“还真是我的风格,如假包换。”

“所以我才在奇怪啊,你居然没有说出你的专属台词,而是那么痛快地就同意了,难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要不然就是你也被附脑入侵了?”姜米揪着冯斯的鼻子。

“我是天选者,附脑怕我。”冯斯一本正经地说。好容易等姜米松开手,他呼哧呼哧喘了口气,声音忽然放轻了:“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我想看到你高兴的样子。”

姜米一怔,冯斯接着说下去:“我想明白了,干嘛要憋得那么辛苦呢?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就算真的早死,又能亏多少?怕这怕那的生活,过得真是没意思,不如我们一起冒险,就当是一块儿演电影了,多开心!”

姜米两眼放光:“这简直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话会从你这个小老头嘴里说出来!”

“老夫聊发少年狂嘛!”冯斯像玩猫一样挠着姜米的下巴,姜米咯咯笑着,似乎感觉很惬意。她把头枕在冯斯的手臂上,眼睛慢慢地闭上了。

“困了就早点睡吧。”冯斯温柔地说。

“可是我还想和你说会儿话……”姜米嘟嘟囔囔地说,语声里已经显得有些困倦。

“时间还长着呢,不着急这么一小会儿,”冯斯拍着她的背脊,“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冯斯的声音略略有些哽咽。

“嗯,在一起就好。”姜米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们俩,在一起……”

她终于睡着了,呼吸变得均匀平缓。冯斯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头放回到枕头上,怔怔地盯着她熟睡的面庞看了许久,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他低下头,在姜米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真想和你在一起啊,”冯斯低声说,“真的很想。真的。”

尾声、

校篮球联赛的半决赛已经进入到最紧张的时刻。最后一分钟,冯斯所在的系还落后四分,但现场的大部分观众都在为他们加油,因为他们是从十七分的分差生生追到只差四分的。

大反击的功臣是大二的学生冯斯。这个之前因为打人被禁赛多场的刺头,本场比赛禁赛期满重新复出,被换上场时球队已经落后了十七分。刚开始的时候,人们都对他报以嘘声,但他似乎完全不受嘘声的影响,以精准的中投接连得分,重新点燃了球队的士气。

气势一旦起来,这帮年轻人一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投篮的准星有了,换防补防的脚步有了,拼抢篮板的积极性有了,一阵穷追猛打之后,把比分迫近到了四分。

但比赛时间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钟。对方控球。

对方虽然仍然领先四分,但显然阵脚已经有些慌乱。这一次进攻原本应当压时间,磨到24秒再出手,持球的小前锋却在进攻时间还剩十多秒的时候就仓促出手远投,球没有进,篮板被冯斯这边的中锋抢到。他们迅速发动快攻,得分后卫上篮被犯规,两罚一中。还差三分。

下一个回合,对方又犯了错误。原本应该抢攻一轮,这样能把最后一攻的机会握在自己手里,他们却选择了把进攻时间耗光。球还是没有进,冯斯这边的大前锋摘下篮板后立即喊了暂停。

比赛时间还剩最后十秒。

“大斌控好球,不要着急传球,十秒钟时间不少了;坦克,给冯斯作掩护。”队长布置着最后一攻的战术,“冯斯,溜底线,利用坦克的掩护挡住跟防你的人,到了右侧底角大斌就传球。雷浩往左边走,把大斌的传球路线清出来……”

这个战术的中心思想,就是给冯斯制造右侧底角三分的出手空间,这也是球队起死回生的唯一机会。这个三分投进,还有加时的机会,而以球队现在的士气和状态,进入加时就很可能赢球。

冯斯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入队不久,就得担负起这种绝杀的重任,不过他没有拒绝。队长是个有点儿迷信的家伙,而且日本热血日漫看得多,有点中毒的征兆,多半是觉得这是一个无比完美的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剧本。

您真是漫画看多了,冯斯心想,现实可不是日漫,开不了主角光环。

暂停时间到。观众们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这最后十秒的命运宣判。战术跑得很成功,外号叫“坦克”的大前锋用他粗壮结实的身板挡住了防守冯斯的球员,而对方的大前锋虽然马上换防,但慢了一步,没能跟上冯斯的脚步。冯斯已经溜底线跑到了右侧底角,控卫也恰到好处地把球传到了他手里。

在观众们的欢呼与惊叫中,冯斯高高跳起,一个美如画的标准姿势出手,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飞向篮筐。对方的大前锋和得分后卫状若疯虎地扑上来封盖,但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出手后半秒钟,完场哨响。

然后。

唰。

干净的脆响,球进了。

观众们一个个快把自己的盲肠都喊出来了,队友们兴奋得不能自已,队长更是扑过来一把把他抱了起来。冯斯只能无奈地任由他抱起来,心里想着:大哥,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基?可不可以不要把日漫里的场面做足全套?

正当球场上的热度逼近沸点的时候,裁判却稳稳当当地做出了手势。一看到这个手势,队长像被雷劈了一样呆若木鸡,双臂一松,正被他甜蜜地抱起来的冯斯差点摔一个狗啃屎。

冯斯好容易站定了,一看裁判的手指,也呆住了。

“两分!”裁判宣布。也就是说,刚才冯斯那个球虽然进得漂亮,却不小心踩到了三分线,只能算两分。

而他们所落后的分数,是三分。

虽然投中了压哨球,他们最终还是以一分之差败北,无缘决赛。

队长的状态迅速由欣喜若狂切换到如丧考妣,带着几名球员围住裁判试图讨要说法。冯斯却并没有什么不爽快,相反,看着队长那张愤怒到变形的脸,他禁不住笑出了声。

生活毕竟不能等同于日漫,他想,这他妈才是真正的生活啊。大喜大悲,大起大落,没有主角光环护体,永远都不可逆料的生活。

他也懒得去掺和队友们注定不会有结果的抗争,脸上挂着懒散随意的笑容慢悠悠地离开了球场,走了没多远,有人递了一瓶运动饮料给他,他抬眼一看,是文潇岚。

“你的三分被吹成两分了哎,你都不去闹一闹?”文潇岚问。

冯斯咕嘟咕嘟喝了一口饮料:“懒得。这么点儿小事,我才没心思去争。”

“可是这难道不是你所向往的‘普通人的生活’的一部分么?”文潇岚说,“正因为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的大事,你才更应该在意这些小事才对。”

“是啊,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人就是这样的矛盾体吧。”冯斯随口回答。

“矛盾到你连爱情都不想去争取么?”文潇岚追问。

冯斯的笑容消失了。他停住脚步,把头扭向一边,不敢看文潇岚:“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提它干什么?”

“为什么不提?”文潇岚走到他身前,“姜米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也真心喜欢你,你为什么要让守卫人扭曲她的记忆,让她从此完全不记得你的存在?你不觉得这样太残忍了吗?”

“她既然已经不记得我了,就无所谓残忍了吧,”冯斯低声说,“她只是一个和父母一起到中国旅游的普通美国女孩,虽然母亲不幸遭遇事故身亡,但至少还有父亲相依为命。她会走出这段阴影,念完大学,毕业,找一份好工作,嫁给一个律师或者医生或者华尔街的金融男,平静地享受人生。她不会再和魔王与守卫人的世界产生任何交集,她的生命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叫冯斯的小混混,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就是这样。”

“这样挺好。”他顿了顿,又补充说。

文潇岚摇摇头:“我当然明白你的用意是什么,可是你这样做……太委屈自己了。你是人,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不是网游里抽出来的角色,你的神经也不是电子元件。总是这样下去,你会承受不住的。”

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轻声说:“其实我也想过,不能让你这样下去,大不了我假装喜欢你,至少你身边还有人陪。可是我知道,你那么聪明,我再怎么假装也会被你一眼看穿,没用的。所以我才那么替你感到心疼,你好容易找到了一个真心爱你、你也真心爱她的人,但你还是选择了一个人孤独。”

“这大概就是天选者的宿命吧。”冯斯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饮料瓶,咧嘴一笑,“放心好了,我这样的高富帅,还愁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先回宿舍洗澡换衣服了,晚上别忘了去宁哥家,今晚小樱要做过桥米线。妈的,光是说一说老子都想流口水了……”

他踩着醉汉一般的步伐晃晃悠悠地走远了。文潇岚站在原地,右手紧紧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两个人都没有留意到,在不远处的一个买饮料的小凉棚旁边,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冯斯。这个人穿着朴实的便装,没有人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警察。

他就是冯斯的老朋友,曾炜。

“哎呀,越来越不好办了呢,这臭小子……”曾炜看着冯斯的背影,眉头紧皱,“看来不动用点手段是不行的了。”

他要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着一边慢悠悠地向校门方向走去。当他抬手喝水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手背上有几道已经结痂的伤疤。

那似乎是曾经被人严重抓伤后留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球上的另外一个角落。

一个孤独的人,呆在一个孤独的所在,孤独地喝着酒。电脑屏幕上是一张雨夜的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刚刚从一部摩天轮上走下来,正要被警察铐上手铐。在雨夜晦暗的光线里,可以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手上流着鲜血,满脸都是深沉的失望和愤怒,倔强的目光中像是有火焰在燃烧。

“开始懂得人生的艰辛了,非常好,”喝酒的人轻声叹息,“人总是要成熟起来的。快点成长吧,成长起来,不要让我等太久。”

他关掉图片浏览器,又点开了一段视频。视频像是偷拍的,图像抖动得很厉害,不过清晰度还算不错。从视频上可以看到一对疑似父女的中年男人和年轻女孩,正准备过机场的检票口。那个女孩身材高挑,长得十分漂亮,站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镜头一转,拍到了不远处站立着的一个年轻人,这正是出现在刚才照片上的那个人。他仿佛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地盯着那个女孩,双手紧紧握成拳。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眼神里的悲伤如黑色的荒草般蔓延。

“有责任感了,懂得舍弃了,这是成熟的标志,”喝酒的人轻轻摇晃着酒杯,酒杯里的红酒其色如血,“快点找到你的责任所在吧。你的觉醒之日,不远了,我的孙儿。”

在他的身后,一双恐怖的绿色巨眼和他一起瞪视着电脑上的画面,似乎也带着一点好奇。不久之后,这双眼睛又缓缓闭合,只剩下如山的庞大躯体在黑暗中蠕动。

(第二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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